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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质监系统办案能手和十佳案件评选会侧记

时间:2010-01-25 07:50来源: 作者:
  

场上一分钟  场下五年功

——湖南省质监系统“办案能手”和“十佳案件”评选会侧记

    □ 本报记者  王融国/文

    “专家点评完毕,请评委打分。”

    主持人话音一落,台下80多位评委迅速下笔打分。

    这么多评委?这么大的阵势?千万不要以为这是哪个选秀节目现场,这里既没有光鲜亮丽的选手,也没有疯狂呐喊的粉丝。这里的专家都是在一线从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多年的湖南省、市质监局领导、稽查队长,而坐在评委席上的则是来自湖南省质监系统主管监督执法工作的副局长、监督科长,以及又当评委又是参赛选手的待选案件的主办人员。这是湖南省质监系统“办案能手”和“十佳案件”评选会现场。

    为了提高办案水平,湖南省质监局稽查总队自成立以来,每年都有这样一次评选会。但像这次规模如此之大,参评案卷之多,还是头一回。据了解,此次参评选手和待选案件由各市州县局推荐,除设定基本门槛外,参评选手要求近5年无过错,主办并办结的质监行政执法案件总计不少于50件,参评案件则要求是近3年来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评委团对各单位选送的30起优秀候选案件,从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执行、案卷、技巧等8个方面进行考量、打分,并进行认真评析。

    在选送的案件中,最令人叹服的要数湖南省质监局稽查总队查办的“某公司经营性使用无3C认证的数字电视机顶盒案”。该案自2009年1月立案至办结,历时10个月。由于机顶盒用户涉及长沙、望城、浏阳、宁乡共计4万多用户,为了解该产品的真实质量状况,办案人员冒着40℃的高温走访了近百家农村用户,确认产品普遍出现质量问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湖南省质监局领导和办案支队顶着来自各方的压力,稽查总队没有请律师,在副总队长齐剑斌的带领下,参加了雨花区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3次正式庭审,用铁的事实和证据,与对方聘请的两位律师进行了有力答辩,最终以稽查总队全面胜诉为此案画上圆满句号。事后,两级法院行政庭法官感慨地说:“行政庭每年要接触到各行政机关的案子,稽查总队的案卷质量一流,答辩水平也是一流。”

    关注民生、着眼热点也是此次参评案件的一大特点。怀化市质监局稽查队查处的“李春洪销售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误差的成品油案”,是加油站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进行计量作弊的典型案例。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加油站计量作弊手段和方法越来越高明,给证据的收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充分,行动方案详实,执法人员分工明确,发现问题后及时控制了现场,使得本案顺利办结,体现了执法人员与时俱进、勤于钻研的精神。

    来自沅陵县质监局的刘定玉曾是2006年全国质检系统法律知识竞赛湖南代表队的主力队员。她带来的案件因“违法主体认定错误”最终只得到了60.8分,排名倒数第一。她说,看到自己分数低,感到很难过,但高兴的是,总算知道了分数低的原因。她告诉记者,省局要求县局必须有一个案件参评,是希望通过参加高水平的活动,提高县局的执法水平;而市局推荐她来参加,是给她一个快速成长的机会。

    通过3天的评审,“某机电有限公司无证生产且假冒上海煤矿用防爆开关案”,以92.81分成为全省质监系统“十佳案件”之首。齐剑斌、缪新武等20位办案人员被评为全省质监系统“办案能手”。

    据悉,湖南省质监局将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以提高办案质量为目的,形成全省固定的案件评析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两次案件评析会议,通过优秀案件与打假专项经费挂钩、编印优秀案件《案例分析》等形式,逐步建立起执法工作奖励机制。《中国质量报》

王融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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