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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客户通知书”签名卷入“造假门”

时间:2009-12-28 20:19来源:大江网 作者:大江网
  

    大江网九江讯 记者吴文静报道:12月22日,本网以《“人寿保险公司为何拒绝我的理赔?”》为题报道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拒绝患病投保人李女士的索赔要求一事。介于双方对“客户通知书”上的签名是否属实存在争议,记者对此做了跟踪报道。

    21日下午,人寿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工作人员陶某给记者传来一份2007年的“客户通知书”,“客户通知书”除了“李冬梅”的签名看得清楚外,内容却模糊不清,记者当即要求陶某重新传一份过来,可陶某却说他们那边的也不清楚,并说该通知上声明了公司不必承担投保人“因甲状腺部位所患疾病及其并发症导致的医疗费用”,并连带有投保人的签名认可。

    23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该保单的业务员费女士,费女士认定“客户通知书”是李女士的丈夫张先生代李女士签的名字,“这份通知书是我亲自送到老张手里的,他不可能不知道,也许是他年纪大了,忘记了吧。”

    24日上午,张先生看到了这份通知书后,否认了保险业务员的说法,他表示:“我要是签了名字肯定有印象,可我完全不记得有这回事。而且我爱人没上过学,识字不多,自己的名字都不太会写字,写出来也是很难看的,这自己不可能是她签的,也不可能是我签的。”张先生表示,如果保险公司认定这个签名是他所签,那么,可以找相关权威部门进行笔迹鉴定,这样,名字是不是我签的,自然就见分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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