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0日上午9:30,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私营业主马明一手拿感谢信,一手拿锦旗找到高港区质监分局执法人员,满怀感激之情地说:“感谢区质监分局,感谢质监执法人员。”
2009年9月10日上午,高港私营业主马明匆匆来到高港区质监分局稽查大队,称购进一批茅台酒外出办事急用,怀疑有问题,请求质监分局帮助鉴别真伪。据介绍,投诉人不久前从姜堰某公司购得27瓶53°的飞天茅台酒和一瓶贵州茅台酒15年陈酿,货值共计一万八千四百元。在与同行闲聊中发现自己购进的这批茅台酒价格偏低,感觉有猫腻。多次与姜堰经销商交涉,但经销商态度暧昧,最后干脆连电话都不接了。马明感到维权无望,这才找到高港区质监分局请求帮助鉴定该批茅台酒的真伪。
高港质监分局对此高度重视,局负责人要求承办人员迅速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在确认假冒的情况下,要将消费者的赔偿问题优先办理,同时要会同姜堰质监局联手办案,严惩售假分子。分局稽查大队专程将贵州茅台酒厂专职打假人员请到高港,经实地鉴定该批28瓶茅台酒全部为假酒。高港质监分局在对该批以假充真的茅台酒实施登记封存的同时,及时与姜堰质监局取得联系,并将该售假案移送姜堰质监局进行立案查处。2009年12月9日,经过高港、姜堰两地质监部门的共同努力,私营业主马明终于从姜堰某公司拿到两万元假酒索赔款。拿到索赔款后马明十分激动,自发组织亲朋好友来到高港质监分局表示感谢,这才出现2009年12月10日上午的一幕。(通讯员:唐宏明)
唐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