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桐梓县人民政府网获悉,近日,桐梓县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全县经营照明电线的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
据了解,在此次监管经营活动中,城南工商所在县城河滨南路小康查获一经营户未销售完的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并在执法人员严厉的追问之下,当事人交待了该电线的采购来源。该户于2009年7月,分别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安普电线厂生产购得规格为BLV-300/500 2×2.5“乾正”牌电线30卷、贵阳市高新柱雄电线电缆厂生产的“双燕”牌BVR-450/750 2.5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缆20卷,并分别以50元/卷和140元/卷的价格基本售完。随后执法人员将剩下的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送往贵州省机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经检测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经营劣质照明电线,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目前,该所对此案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