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中大恒基原老总刘益良和哥哥刘永科以及15名手下再度受审。对于检方指控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和敲诈勒索三项罪名,刘益良当庭否认。对于受害人提出的民事赔偿,刘益良提出愿为哥哥刘永科担责。
庭审:
当庭否认三项指控罪名
因被控犯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和敲诈勒索三项罪名,昨天,原中大恒基董事长刘益良再度于海淀法院受审。一同被审理的还有刘益良的哥哥刘永科,以及15名原中大恒基高管。在庭审中,刘益良对于检方的指控予以否认。他认为,公诉人适用法律不当。刘益良的辩护律师曾向媒体表示,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已过去多年,多是由民事纠纷引发,且大都已由公安机关处理,应属于治安处罚范围。
除刘益良、刘永科弟兄外,另外15名原中大恒基高管均表示对自己曾经的行为非常悔恨。15人中唯一一名女性被告当庭痛哭失声,她表示自己当初发现中大恒基的黑社会作风后,立即离开了该公司,目前已开始经营自己的公司。
事件:
拒付装修尾款遭群殴
刑事部分审理结束后,法院又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审理。曾遭刘益良兄弟带人殴打的受害人李敏(化名)来到法庭,向刘氏兄弟提出民事赔偿诉讼,索赔医药费、财产损失等5万余元。
据受害人李敏介绍,2002年,她委托刘永科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由于质量出现问题,双方发生争执,李敏因此没有给付部分装修尾款。2002年6月15日,刘益良、刘永科纠集了30余人来到李敏和丈夫经营的店铺进行打砸,并将夫妇二人打伤。当晚,刘益良弟兄又带数十人到李敏家中,将其住宅门锁封,房屋外墙写满“欠债还钱”的字样。李敏说,此事发生后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不敢在家中居住,还多次去看心理医生。
进展:
弟愿替兄担赔偿责任
刘益良表示接受李敏的赔偿要求,而刘永科则表示,在因纠纷引发的斗殴中自己也是受害者,因此拒绝承担责任。
当法官质问,既然是受害者,为何对方有伤残证明,而你却无法出具时,刘永科无言以对。刘益良随后表示,愿意替哥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据了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晨报记者 王歧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