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记者 刘妍报道 (2009年7月22日)
本报讯 7月21日,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呼吁警惕“第E镜”骗局。记者就此事询问省消协,得到的回复是,截至目前,省消协尚未收到“第E镜”的相关投诉。
今年2月以来,陆续有媒体对“第E镜”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曝光,中消协开始收到有关“第E镜”的举报。在网上,关于“第E镜”的投诉材料也不鲜见。
“学生第E镜,看书越多,视力越好”,这是第E镜产品的宣传语之一,在有关“第E镜”的宣传品上,随处可见对其神奇效果的表述。为证实其效果,“第E镜”宣传页面上罗列了多位被其“治愈的顾客”,但是,他们要么是“某高科集团员工”,要么是难以印证的“个体从业者”等模糊面孔。
据了解,学生“第E镜”又名“近视回归镜”,生产厂家是陕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其宣传有大量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以及有效率的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中,“第E镜”也位列其中。
针对“第E镜”的虚假宣传问题,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学生家长擦亮眼睛。
我国《广告法》第十四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在宣传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能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因此,凡是带有法律禁止内容的广告,一般都带有欺骗性。
“第E镜”问题一览>>>>
以子虚乌有的“国际专利”做幌子
“第E镜”宣称拥有“国际知识产权中心”颁发的证书,而经多方调查,始终找不到国际知识产权中心这个组织。
用已终止的“国内专利”当招牌
该商家在“第E镜”的许多宣传资料及其网站上,均宣称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据调查,该证书的实用新型名称是“近视回归镜”,且“近视回归镜”的专利已经在2002年12月因未缴足费用被终止。
违法使用“顶级专家”形象
在“第E镜”的店堂广告及宣传资料中,发现有国内顶级专家对“第E镜”的评价,但专家的家属明确表示:“父亲今年已经90多岁,两年多以前就已经患了老年痴呆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