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景德镇市民文女士向本报投诉称,今年6月20日,她在景德镇金冠眼镜店为其10岁的儿子购买了一副眼镜,其中镜框花去180元。戴了4个月后,镜框出现断裂。她找到商家要求维修,在维修没有效果反而更严重的情况下要求退换,但遭到拒绝。“当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保修期为一年。镜框断裂后却说价格200元以下的保修期为3个月。”文女士气愤地说。
11月5日,记者陪同文女士来到该眼镜店。该店冯经理解释说文女士所购买的眼镜镜框出现开裂现象,可能是因外力所致。同时,按店规,200元以下确实只能保修3个月,这与材质有关。他们是按店规办事。随后,记者在该店右侧的《售后服务承诺》板上看到确实清晰地写着“200元以下,保修3个月”的字样。
经记者协调,冯经理表示,同意为文女士更换新镜框,但因店内目前无货,需等待数日,货到后会主动联系文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