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检网讯 (李素) 陕西省绥德县化玻科教仪器有限公司近日向中国质检网投诉中心反映,该公司所购的连云港市润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工业级无水氯化钙,其标称规格型号为氯化钙98%Ⅰ型,但经权威部门检验未达标准,实属不合格产品。该公司与连云港市润泰化工有限公司交涉未果,对方以产品不是他们生产的为由,不予办理退货及赔偿。
2010年11月8日, 陕西省绥德县化玻科教仪器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市润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润泰公司)签订购买合同,以每吨3000元的价格购买润泰公司的无水氯化钙3吨,所购的工业级无水氯化钙规格型号为白色粉状,含量≥98%,25公斤/袋装。合同签订后该公司按照款到发货的要求,通过银行汇给润泰公司9000元货款,随后收到润泰公司从连云港发来的3吨无水氯化钙,但包装上没有任何中文标识,化玻科教仪器有限公司要求对方提供产品证明,随后润泰公司通过传真发来一份打印合格证和产品检验报告,报告中提供的产品主要技术指标为98%的无水氯化钙。
化玻科教仪器有限公司将3吨无水氯化钙及检验报告送至山西北元化工集团准备办理进场入库手续,但在交库房卸货及现场取样化验后,结果表明润泰公司提供的3吨无水氯化钙与之前合同规定的含量≥98%的数值差别较大,实测结果为90%—92%。故厂房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予办理入库手续和结算。为保证厂房检验的公正性,本着对润泰公司产品负责的态度,化玻科教仪器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进行权威检验,经检验润泰公司的工业无水氯化钙中的5项主要质保均不合格,其中的钙含量指标为90%。接到检验报告后,化玻科教仪器有限公司电话通知润泰公司的杨某,要求终止合同并退货。润泰公司的杨某答应联系退货车辆召回不合格产品,但一直未付诸实际行动。
近期,化玻科教仪器有限公司与润泰公司的杨某再次交涉,对方却以产品不是他们生产的为由,不予退货,并且不再接听化玻科教仪器有限公司的电话。
陕西省绥德县化玻科教仪器有限公司认为润泰公司销售劣质不合格产品,还存在不规范的商业行为。陕西省绥德县化玻科教仪器有限公司要求润泰公司立即终止双方合同并赔偿损失。
记者在发稿前,曾电话联系连云港市润泰化工有限公司的杨某,但对方在得知记者身份后,随即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