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过期奶粉投诉家乐福 如此取证不算数?
高女士出示在家乐福购物的小票在家乐福购买到了过期奶粉,拿着购物小票和奶粉回去找,家乐福却拒绝承认奶粉是在店内购买的,投诉到工商部门也没能解决,无奈之下,高女士致电96123投诉。昨天,记者在高女士提到的家乐福青年店,也买到了一袋过期奶粉,不过记者随后被告知,这样的证据依然不足以说明家乐福销售了过期奶粉。
经过:
买到过期奶粉投诉无果
高女士告诉记者说:“我是在2011年1月25日,在家乐福青年店购买了3袋雀巢中老年奶粉,当时没注意,回到家喝才发现,奶粉已经成块了。看了下日期,才发现3袋雀巢奶粉生产日期是2009年10月14日,保质期到2011年1月13日,原来奶粉已经过期了!”
高女士和家人随即找到家乐福青年店。“他们说,商品出了销售区域,就是有小票也不能说明产品是他们的了,拒绝退换。我当时就到商场里,又找到了两袋生产日期是2009年9月28日,保质期为2010年12月28日的奶粉。我没出超市就直接去了家乐福客服中心,但是家乐福还是不承认他们销售了过期奶粉。”
无奈之下,高女士又前往沈河区工商局进行投诉。高女士说:“当时是沈河区工商分局食品科一位姓贾的科长接待的,可是家乐福的负责人到了工商局之后,承认购物小票是家乐福的,可是奶粉不是他们销售的。”
高女士说:“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家乐福的表现让人难以接受,作为一个这么大的企业,你可以不必担心失去一个或几个顾客,不过如果一个企业没有了起码的良心,早晚会自食其果。”
调查:
家乐福仍在售过期奶粉
为了证实高女士遭遇的真实性,昨天下午,记者前往家乐福青年店,查看是否有过期奶粉在销售。
在奶粉货柜区,记者果然发现了与高女士所说一样的过期奶粉。这是一袋雀巢中老年奶粉,包装上显示的生产日期为2009年10月14日,保质期/(此日期前最佳)为2011年1月13日。
为了确认保质期/(此日期前最佳)是否就是保质期,记者查阅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通则》明确指出:“……之前食用最佳”的字样,是保质期的标示方式之一。也就是说保质期/(此日期前最佳)的字样实际就是指保质期,再引申说明一下,就是说这袋奶粉确实是过期奶粉。
在被消费者向工商部门投诉之后半个多月,被投诉的过期奶粉依然在家乐福超市内堂而皇之地销售,这到底该如何解释?
记者随后前往家乐福青年店客服中心,前台一位工作人员在得知记者来意后,用内线电话请示了相关负责人后,告诉记者一部电话:“你打这部电话吧,这是我们负责媒体宣传的,姓王,这个问题他才能回答你。”
记者随后多次拨打该王姓工作人员的座机及手机,却始终无人接听。
咨询:
在工商部门遭遇“证据说”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沈河区工商分局食品科贾科长,贾科长告诉记者,高女士投诉的情况当时确实是他接待的。贾科长说:“工商有两个职能,一个是调节职能,可是出了这种情况,家乐福拒绝赔付,我们也没有办法,消费者只能走法律途径解决。再有一个就是行政处罚职能,不过家乐福是否销售了过期奶粉现在还不能确定,我们正在调查过程中。”
记者随即将当天下午在家乐福购买到过期奶粉的事情告诉了贾科长,贾科长告诉记者说:“出了这种情况,消费者最好是在现场就打电话给我们,我们到了现场看见商品在货架上,那处理他没问题。商品只要出了收银台,他就有一种很不情愿的态度,就是不承认商品是他销售的。工商部门没有特别充分的证据,也不好处罚他。”
“从家乐福进货渠道上是否能查出来呢?”记者问。
“我们以前也接到过类似的投诉,也去家乐福查过,问题是他们进货台帐上只记录了进货的数量,没有进货的批次和生产日期。”贾科长无奈地说。
消费者遇见这样的商家,真的就没有解决的办法了?沈阳晚报将继续关注。记者 高寒冰
摄影 孙 海
(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