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消费网接到重庆一位张姓的消费者发来的投诉,他认为欧普节能灯实际使用寿命与标示使用寿命严重不符,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
这位张姓的消费者称:其于2008年5月2日听信欧普节能灯外包装上使用寿命8000小时的宣传标示,花12元购买了一只型号为OP-JN-2U-13W-E27-白的节能灯用于家庭厨房照明,中途损坏后因为未到1年使用时间,经销商同意更换了一只新的同型号的节能灯,但第二只节能灯仍只使用到2009年10月6日便再次损坏,且经销商不同意再次更换。两只节能灯累计使用天数为520天左右,按每天使用4小时计算,累计使用寿命为2080小时,只及厂家外包装标示使用寿命的1/4。
该消费者认为,厂家外包装标示的产品使用寿命存在虚假宣传,误导其听信后购买了该产品,而实际使用寿命远远没有达到标示使用寿命,因此,消费者要求厂商及经销商退还购买节能灯的款项或按实际使用寿命(每只实际使用寿命1000小时),再补给6只该型号节能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