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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昆明给家乐福开最高罚单 单店罚款50万

时间:2011-01-30 00:00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昨日,家乐福“价签门”事件终于迎来实质性惩罚。上海市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按处罚上限向上海地区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三家家乐福超市门店各开出了50万元的罚单。随后,云南省物价局也分别对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白云店和世纪城店作出了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截至昨晚,广州家乐福门店暂未接到罚款通知。而除了家乐福,另一大型超市沃尔玛此前也被发改委以涉嫌价格欺诈点名。

  据新华社  上海市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29日向记者介绍,当日上午已按处罚上限,向上海地区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三家家乐福超市门店各开出了50万元的罚单。

  家乐福仍有申辩机会

  这三家门店分别是家乐福超市联洋店、南翔店和张江店。经检查,这三家门店在销售商品时存在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相关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9日已送达各门店。

  上海市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上海市价格部门对同类违法行为开出的历年最高罚单。不过,最终的处罚金额的确定还需经过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给予被罚企业一个陈述申辩的机会。

  此外,云南省物价局也分别对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白云店和世纪城店作出了罚款5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而截至昨晚,广州家乐福门店暂未接到罚款通知。

  中国区公关总监再次道歉

  家乐福中国区公关总监陈波29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再次向消费者致以“由衷歉意”,并表示差价五倍赔偿的政策将作为家乐福在全国范围内的承诺“一直执行下去”。

  此前,家乐福曾对“价签门”事件发表过道歉声明,包括执行“五倍退差”,成立内部特别调查小组和与物价部门沟通。然而,这个声明却在央视《新闻1+1》上,被著名评论员白岩松与主持人董倩称为“态度傲慢”。

  白岩松评论称:“为了保障消费者利益,家乐福将严格执行‘五倍退差’政策。‘五倍退差’,看似五倍,大家都关注五倍了。请注意,它退的是五倍的差额。也就是说,标的是十块,卖给你二十块了,我补的是这十块差额的五倍,一下子就小多了。”

  最后,白岩松质疑道:“请问这个‘歉意’是发自内心的吗?真的落实了这个声明就能取得实效吗?今天我在这儿也要提醒发改委注意,您是不是也要仔细地看一下它的声明。”白岩松说完后,主持人董倩接着表示:“家乐福是道歉了,但是从家乐福的道歉里面我们似乎没有看到诚意,但是却看到了一种傲慢。”

  价格欺诈

  受罚门店名单

  上海

  联洋店

  南翔店

  张江店

  昆明

  白云店

  世纪城店

  家乐福离职人员

  标价售价不统一是行业通病

  据《新民晚报》报道,家乐福一位离职管理人员王先生在采访时表示,价格欺诈行为其实是零售行业通病,是该行业长期管理不善的结果。

  王先生表示,这种标价与售价不统一的现象并非是在年终忙碌时才有。“可以说是行业通病,不是一两年了,根本原因在于管理上存在漏洞。”

  此次被处以罚款的店面之一上海市家乐福联洋店中,销售每袋338克的“正林特供香瓜子”,价签标示原价每袋14.80元、现价每袋6.90元,经查实原价为每袋7.40元。

  王先生对这种吸引顾客的伎俩十分熟知,“这种故意抬高原价的方法才是真正的欺诈。零售行业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而且行业竞争激烈,非常考验管理者的能力,很多超市为了吸引顾客,便抬高原价,造成一种优惠的假象。”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也说:“这些年来,我们接到过很多类似的消费者投诉,不单单是家乐福、沃尔玛,几乎涉及各家超市、大卖场。”

  法律专家

  现行法律规定起不到惩罚作用

  家乐福价格欺诈事件发生后,不少网民质疑:“国外规范的公司,为什么到中国就变质了?”他们的答案是:罚得太轻。违法成本低,导致商家无视法律。而在新浪网针对家乐福价格欺诈事件而开设的“你认为商家为何敢于这么做?”的网络民意调查中,截至29日零点,近万名网民投票,53.3%的网民认为是“市场监管力量不足”,21.7%的网民认为是“维权难”。

  “在法国,不大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处罚非常严厉。”巴黎上诉法院律师孙寒光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法国现在开放价格,自由定价(天然气等特殊商品除外),但出售的每件商品必须标明价格,否则就被会被视作欺诈。

  “我有一位客户,他是一位小老板,经营一家小超市,因为一瓶依云矿泉水没有标价,被执法人员发现了,进而查出两百多瓶都没标价,结果遭到严罚。一瓶伊云矿泉水售价一欧元,结果一罚二百,被罚两万多欧元。损失惨重。”孙寒光说。

  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家、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曾在美国学习生活,他对记者说,我国法律对侵权责任的规定基本是“填补”性质的,而不是惩罚性质。即使家乐福自己承诺要赔偿5倍的损失,其实也是九牛一毛,起不到惩戒的作用。同时,我国的无理由退货原则还不够普及,推行起来也存在难度。

  吴冬说,我国法律已经规定有“公益诉讼”或“集团诉讼”的原则,但是在实践中的运用还不够,这也给不法商家以可乘之机。美国很多针对大公司的集团诉讼最终都是以和解结案的,实际上就是大公司主动向消费者“讨饶”。例如,2002年,美国消费者由于东芝笔记本的质量问题提出集团诉讼,东芝公司最后赔偿10亿美元。因为它担心,如果不和解赔偿可能就是上百亿元。而对中国消费者,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就那么多,因此,这些公司颇有“有恃无恐”的意味。

  网友议罚金:“脱了靴搔痒都不会有感觉”

  家乐福一直在牛逼,从未被惩罚。价格欺诈门,50万的罚款,脱了靴搔痒都不会有感觉,看看家乐福语气傲慢毫无诚意的声明,一个字概括:犯罪成本太低啦!

  ——网友“辛水依依”

  50万的罚款对他们来说和5分钱没有区别。真的要罚,建议以当年营业额的30%作为起点,也不需要退钱给具体的老百姓了,因为真的不会有人保留小票至今,把罚款全部用于希望工程不是更好!

  ——网友“胜利之瞳”

  对家乐福和沃尔玛的罚款和处罚太少,和他们造成的社会损失完全不对等,所谓五倍差价赔偿也不具备操作性,还是应该加大罚款力度,罚得再也不敢搞出新花样,最好再来个消费者奖励制度,凡是举报的消费者用罚款重奖。

  ——网友“圆脸骑士”

  关于家乐福被罚一事,倒霉的还是中国的供应商,这罚款都从供应商这里扣!

  ——网友“羽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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