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批家乐福等超市价格欺诈”追踪
本报讯 (记者范旭光)昨天下午,本报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北京家乐福方庄店购买商品时遇到了“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的情况。现场,消费者和家乐福方面均向记者证实了该情况,家乐福当场执行了“5倍退差”政策。
巧克力差价9毛钱
国家发改委26日披露,经查实,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并点名指出上海3家家乐福超市存在的价格欺诈案例。其中并未涉及北京家乐福门店。
当天,家乐福(中国)就价签问题发表声明,正式向消费者致歉,并表示将严格执行“5倍退差”政策。即商品收银价格如高于商品的标示价格,家乐福将给予顾客差价5倍的赔偿。
昨天下午,本报接到消费者刘先生投诉,称在家乐福北京方庄店购物时遇到了“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的情况,说他购买的“健达夹心牛奶巧克力8条装(净含量100克)价签标为9.9元,实际结算价为10.8元,多收了他9毛钱。
现场,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结算单,实际结算价确为10.8元。同时,帮刘先生核实原价签的员工和家乐福服务台员工均向记者证实,该商品原价确为9.9元。家乐福服务台员工表示,当时便向刘先生承诺执行“5倍退差”政策。
家乐福希望给时间处理
家乐福专门负责价签问题的值班经理来到现场处理问题。经多方核实,家乐福方面当时确有给予刘先生“5倍退差”,即4.5元赔偿。家乐福方面还称,为了安抚刘先生的情绪,还给予了他额外的补偿。记者在现场看到,在家乐福总服务台上增设了“5倍退差”政策的相关说明。
昨天,家乐福北京地区公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个别商品人工价签的替换较价格系统的变更,可能会在时间上有一点滞后。发现问题后,我们确实按照声明中所说的严格来执行。事情需要一件件的来做,诚恳的希望能够给我们一点处理的时间。”
■ 进展
上海责令家乐福退还多收价款
将对家乐福实施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处罚
据新华社电 (记者叶锋 黄安琪)昨日,上海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家乐福立即改正价格欺诈行为,退还多收价款,并将依照法定程序,实施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当天,上海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上海市商务委、连锁超市行业协会通报了对上海家乐福有关门店的价格检查情况,认定家乐福在销售商品时存在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
上海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媒体披露,上海家乐福超市浦东联洋店存在结算价格高于标价签标示价格的情况。对此,国家及上海价格部门立即组织执法力量开展检查。
上海家乐福超市的经营方———上海联家超市公司市场部经理方德胜28日表示:“目前公司各个门店都在开展自查,自查的结果还在统计过程中。”
当日,上海市有关部门还组织全市连锁超市企业举行“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通报了近期超市大卖场发生的价格违法现象,并要求经营者开展自查,切实加强价格管理,自觉防范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自查发现问题的,应立即纠正。多收消费者价款的,要全额予以退还。
■ 相关
沃尔玛再道歉承诺5倍赔偿
称公司专项小组本周内完成所有货架标签自查
本报讯 (记者范旭光)昨日晚间,沃尔玛(中国)发表最新声明称,公司专项小组已经对全国225家商场的促销商品价格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再次向受到影响的顾客致歉。如果再次发现价格误差,公司将严格执行“5倍差额”的赔偿政策。
国家发改委26日表示,经查实,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并点名指出沃尔玛3家超市存在价格欺诈问题。
昨天,沃尔玛发表声明称:“继全面纠正3家问题商场的价格违规后,公司专项小组已经对全国225家商场的促销商品价格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将在本周内完成对所有货架标签的检查。”
在国家发改委曝光家乐福、沃尔玛涉嫌价格欺诈的第二天,沃尔玛曾发表声明就此事向受到影响的顾客致歉,但未出台相关赔偿举措。
昨天,沃尔玛(中国)又发表了最新声明,称如果再次发现价格误差,将严格执行“5倍差额”的赔偿政策,即按商品收银价格高于标识价格差价的5倍给予赔偿。声明中还再次向受到影响的顾客表示诚挚的歉意。
针对消费者近日反映的“超市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提醒,很多超市卖场内都设有电子价签查询系统,消费者可以在结账前查询所购买商品的销售价格,一旦发现虚构原价等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
■ 声音
上海市商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齐晓斋:“垄断企业心态”是家乐福深陷风波的重要原因。零售商拥有过于强势的地位,又不把消费者的利益实实在在地放在心上,自然会上吃供货商、下吃消费者。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刘春泉:现行法律法规设定的违法成本,对零售巨头的所得来说远远不够高,对企业威慑力不够,必须要提高处罚力度,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这方面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增加较高额度的惩罚性赔偿。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对“明码标价”的规定。如果是主观上故意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欺诈。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