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月28日专电 (记者 李建平) 隆冬时节,许多家庭会选购一款室内加热器作为辅助取暖设备。近日来自黑龙江省的一份抽检报告显示,市场上销售的室内加热器产品约有四分之一不合格。
为加强流通领域室内加热器商品质量监管,黑龙江省工商部门于2010年第四季度委托省五金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哈尔滨、绥化、鹤岗等省内21家经销单位销售的50批次室内加热器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
据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对于“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他们对加热器产品的标志、防触电保护、输入功率、防潮等项目进行了检测,结果合格产品有37批次,合格率为74%;不合格产品13批次,不合格率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