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没钱,平安过年。又到年底,购买年货成为每个家庭的必选活动,而消费者在消费时最不不希望的就是被无良商家欺诈。日前,广州商业总会牵头召开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价格诚信”工作会议,广州连锁经营协会、广州市肉菜市场协会、广百股份、华润万家等近百家龙头企业共同承诺,遵守价格法规、加强价格自律,坚决不发生价格欺诈等行为。会上,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为各企业代表做了有关规范价格行为的专题辅导,他表示,原来“全市最低价”、“一律5折”、“全场3折起”等司空见惯的促销手段很可能涉嫌价格欺诈,而做出以上价格欺诈行为的商家,更触犯了《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现行规定,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仅要没收违法所得,而且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应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他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一旦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58热线进行举报。
虚假标价
伎俩: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的商品品名、产地、规格、等级、价格、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
案例:日前,广州市民陈先生一家3口兴高采烈地去为新家购置家具,陈太太一眼就看中了一款真皮沙发,老板说这是意大利原产进口的,皮质很好,决定买下。陈先生正准备付款时却意外瞥见进货单上写着产地广东,顿时感觉受骗,怒火中烧。
点评:一些商家抓住消费者偏爱进口货的心理,现在不少包装精美、洋味十足的商品,故意在标识上将洋品牌、洋标志等制作得非常醒目,再打上外国监制的旗号,而实际上往往名不副实,置办大件物品时最去一些质量有保证、口碑较好的大店。消费时一定要看清产地和制造商地址,不要被各种障眼法所迷惑。
两套价格
伎俩: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案例:上周末,学生小吴和一群驴友去爬山,途中在一家大排档吃饭,点菜时觉得菜单上的价格都挺合理,谁知道结帐时却发现价钱是他们估算的两倍,小吴询问原因,大排档老板就拿出一本菜单算给他们看,结果的确是帐单上的价格,可是小吴发现这个菜单和点菜时候的菜单不是同一个,但苦无证据,只好默默付钱。
点评:虽然两套价格在广州已经很难见到,但一些旅游景点还存在这样的情况,消费者若在春节期间外出旅行,需对两套价格的欺诈行为格外小心。
模糊标价
伎俩: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
案例:张小姐最喜欢逛街,尤其喜欢去淘货,特别是遇到促销打折必要血拼一场。久经沙场张小姐介绍,通常促销单张上巨大的“5折”字样旁边肯定会有个蚂蚁大小的“起”字,这时她就不会抱太大期望,因为她就多次遇到过“最低折扣的已经卖完了”,或者只有惨不忍睹的几件。
点评:模糊标价现象此前在广州相当普遍,针对这种陷阱,就要多留个心眼。不过近日记者走访广州江南西、天河南、北京路等商业旺地,发现了一个可喜的苗头,那就是一些商家已经意识到“起”字的信用危机,改为标成“4到6折”、“7~8.5折”之类尽量准确的信息。
虚夸标价
伎俩:为了吸引消费者,商家经常会打出写有“市场最低价”、“出厂价”等震撼字眼的促销广告。
案例:身为一名家庭主妇,黄阿姨平时特别关注物价。上星期黄阿姨想给儿子买双运动鞋,却遇到了让她啼笑皆非的事。在一家门口标着“全城最低”的外贸店,她一口气买了3双鞋总共花了150元,本以为自己赚到了,但结果转到下一条街却发现一模一样的鞋写着“40元一双任挑”,此时的黄阿姨后悔莫及。
点评:遇到上述情况,就算你质问售货员这个“全城最低”是怎么评比出来的,相信她也会一通天花乱坠把你降服吧,而最终你也没有任何依据来证明所买到的东西真是最抵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特价”、“跳楼价”等不能提供依据或无从比较的标识,这种价格欺诈行为实为商家的夸大,没有依据不足为信。
虚构原价
伎俩:提高原价或遮盖起原标价再进行打折。
案例:前段时间一款知名品牌皮包刚上市,史小姐就看中了,可是800元的价格对她而言有点贵,一直都不舍得买。前两天该款皮包开始做特价活动,当她兴冲冲地去买包的时候却发现,这款皮包标着原价2500元,现价750元,真是让她一头雾水。
点评:虚构原价,并谎称降价或即将要提价,诱骗消费者购买也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在促销活动中,商家对“原价”必须提供交易记录和票据,“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7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模糊赠送
伎俩:在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际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和价格(价值),或者馈赠物品实际为假劣商品。
案例:小林最近准备买一台微波炉,他发现商城正在搞“买一送一”活动,就邀请了一位也需要微波炉的朋友一起购买。结果到现场才知道,买一台微波炉赠送一套碗,商城解释说“买一送一”并没有说买什么送什么啊。这个结果让小林十分愤怒,也尴尬不已。
点评:“买一送一”变“买大送小”,这种钻空子手段在多种商品销售上都可能出现,因此消费者在花钱之前,一定要向商家了解优惠部分的相关规则,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虚假折价
伎俩:虽然打出写有“全场××折”等优惠促销字样的广告,但商场仍有一部分商品不参与活动。
案例:江妈妈十分节俭很少买新衣服,前两天看到“年末特价全场3折”,就打算进去买件新衣服过年。挑来挑去花了大半个小时好不容易试到一件满意的羊毛大衣,付款的时候却发现打出来的是8.5折,江妈妈以为搞错了,售货员却告诉她这是新款只能打到8.5折,江妈妈只好又放下衣服,败兴而归。
点评:如果不是全场促销,商家应在广告中明确标出,不能以“全场3折”等字样作为噱头,遇到这种行为,消费者可以进行投诉。
隐蔽附加条件
伎俩:收购隐蔽价格附加条件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
案例:刘婆婆楼下的超市正在进行买满200元即可获赠100元消费券的活动,可是当刘婆婆拿到消费券才发现,此券不可当日使用,使用期限为两周,而且只限于超市指定的10种商品,刘婆婆感觉上当受骗了。
点评:这种价格欺诈行为高发于消费券、消费卡中,而年货的购置中此类卡、券出现比较频繁,消费者要打醒十二分精神。
不履行承诺
伎俩:在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但却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案例:蔡先生的电脑坏了,急需再买一台,看到有“买电脑送价值500元的音箱一对”的活动,酷爱音乐的蔡先生当机立断买了电脑,可购买后售货员却告诉他音箱是送完即止的,现在已经送完,所以蔡先生只能抱着这台电脑回家。
点评:遇到上述优惠时,消费者在购买物品前一定要查问清楚是否还有赠品,防止这种售前承诺售后反悔的价格欺诈行为。
货不对板
伎俩: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质量、数量与价格不符。
案例:霏霏刚在农贸市场买了一斤白糖,结果回家一称只有9两,她气愤地拎着白糖就去找卖家,结果人家却反问她,“谁知道这袋糖有没有被你打开过呢?”这让霏霏有冤无处申啊。
点评:除了上述例子,如果商场将有质量问题返修的电器等按正常价格销售,也属于货不对板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