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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快递遗失iphone4仅赔百元 诺言或是谎言

时间:2011-01-14 00:00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
  
辅导费 联邦快递复函(图片由中国消费者报提供)

  冲着“使命必达”这句铿镪有力的电视广告宣传语,许多中国消费者放心地选择了联邦快递公司,作为自己心爱物品的快递商。然而,联邦快递频频丢失所托运物品,让生活在以“一诺重千金”为荣的国度里的中国消费者备感迷惑,中国消费者质疑:联邦快递的“使命必达”,到底是诺言,还是谎言?

  不要压,不要挤,不要扔

  北京28岁的小伙子王晖,就是被联邦快递“使命必达”宣传搞迷糊了的消费者之一。他通过中国消费者报(微博)与腾讯网联合主办的315消费投诉官方微博,反映了自己的闹心遭遇。2010年10月9日,受一位河南朋友委托,王晖通过电子邮件排队,在北京西单大悦城苹果官方旗舰店,买了一部黑色iphone4手机,16G,价格为4999元。购机款河南朋友此前已预支给王晖,为了取信于朋友,王晖连新买的iphone4外包装都没有打开过。10月14日,王晖放心地外包装完好的iphone4手机连同自己的信任,一起交给了联邦快递公司的取件员。

  在交付iphone4手机前,王晖曾致电联邦快递客服,问手机能不能快递,接电话的客服人员称可以,问可否快运,客服人员建议用“普快”。在将手机交付联邦快递的取件员时,王晖反复交待这手机“不要压,不要挤,不要扔”。对王晖的“三不要”,取件员痛快答应了。

  抱着对联邦快递“使命必达”承诺的信任,王晖开始了漫长的等待。然而,十多天后,王晖并没有等来“使命必达”的喜讯,相反,他只等来了“所托运物品已丢失”的电话通知。这位憨厚的小伙子方寸大乱,他这时才意识到,他只顾着交待投递过程的“三不要”,但在物品最基本安全性都无法提供保证的情况下,他苦口婆心的“三不要”,又有什么意义?

  100元赔偿IPHONE4、笔记本电脑、24万元的视讯设备

  12月22日,一纸轻飘飘的传真纸,来到了王晖的面前。这是联邦快递公司给王晖的索赔要求答复函。函件中只字未提iphone4手机丢失的经过,只是通知说“您的此票件最终处理结果,我们将赔付100元,并退还此票件货物全部运费28元,共计128元。”拿着这张传真纸,王晖四顾茫然。2天后,王晖在接受赔款人一栏里,心情复杂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事后他告诉本报记者:“100元赔偿是少了点,但比一分钱拿不回来稍强点。我没有办法,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工薪族,我斗不过他们。”

  100元赔偿违心地接受了,王晖的煎熬其实刚刚开始。河南的朋友不催他还钱,但总是将iphone4的新闻时不时地发给他。“凡出言,信为先”,对这位接受中国传统文化成长起来的小伙子来说,他实在想不明白,一个跨国企业,通过广告形式向全国消费者做出的“使命必达”承诺,怎么如此不可信?

  如果王晖在网上搜索一下,并了解同城消费者张先生的遭遇,相信他对联邦快递"使命必达"的诺言,一定会有新的认识。据中国法院网报道,2009年1月16日,张先生电话通知联邦快递公司将一台笔记本电脑快递至宁波。当天下午,联邦快递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将笔记本电脑取走。2009年1月18日下午,张先生打电话查询快件,联邦快递公司告知张先生快件已经送达宁波,正在抓紧时间送给客户。2009年1月20日,联邦快递公司吴小姐致电张先生,笔记本电脑在运输过程丢失,按照公司规定每公斤赔偿20元,要求张先生去其公司领取100元的赔偿款,并在后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来道歉信。

  与王晖和张先生相比,北京汉唐自远技术有限公司对联邦快递“使命必达”的认知,应该更刻骨铭心。据北京法院网报道,2008年10月23日,汉唐自远公司委托联邦快递将一台价值24万元的视讯终端从北京托运至重庆,按照双方约定,上述货物应该在2008年10月24日运抵目的地。但直至10月27日,收货方仍未收到货物。经过联系,汉唐自远公司被告知货物在运输途中不慎丢失,联邦快递正在查找。此后,汉唐自远公司多次询问查找进展,联邦快递均告知还在查找中,还没有找到。在焦急地等待多日,货物仍然杳无音信的情况下,汉唐自远公司向联邦快递提出索赔,但联邦快递给出的答复却是,由于汉唐自远公司托运的货物没有办理保价,最多只能赔偿200元。2009年4月,汉唐自远公司将联邦快递诉至北京海淀法院,此案最后以调解告终。汉唐自远公司损失惨重。

  “合同条款”得以免责?

  2010年1月10日,联邦快递企业传讯部给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发来电子邮件,对王晖投诉一事作了解释,邮件称:“让客户满意是联邦快递最优先考虑的事情。联邦快递在中国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迅速、可靠的递送服务。联邦快递对此事件给客户引起的任何不便表示遗憾。我们也已经和客户进行了沟通,并按照公司相关政策和合同条款对该客户给予赔偿。”

  联邦快递回复,如同其“使命必达”承诺一样,在频频丢失的托运物品面前,显得比任何时候都苍白无力。在丢失贵重物品后,联邦快递究竟作了哪些改进工作?丢失了价值4999元iphone4手机后,联邦快递又依据什么只给消费者100元赔偿?联邦快递理直气壮的所谓“合同条款”,真的可以让其在丢失物品面前免责吗?

  王晖在思索,广大消费者也在思索。中国消费者报将对此事继续关注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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