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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筷子过期可产生致癌物

时间:2011-01-11 00:00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
  

  □晚报记者 陈珍妮 报道

  一次性筷子保质期最多4个月,过期筷子会产生致癌物。如何防止“毒筷子”入口?市人大代表王文杰将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期间提交书面意见,建议:小商品市场禁止一次性筷子出售,供应网点由政府严格审批、严格把关。

  小商品批发市场筷子质量堪忧

  “大部分顾客都选择使用一次性筷子替代普通筷子,对餐厅的消毒并不信任,认为一次性筷子更卫生,目前全市中低端餐饮业对一次性筷子的需求量很大。 ”王文杰代表在暗访中发现,目前中低端餐馆的一次性筷子主要来源于小商品批发市场。

  王文杰代表对本市一些小商品批发市场进行调查,发现一次性筷子质量堪忧。 “三无”筷子横行——没有标注保质期、外包装上没有标注商标、企业名称和生产地址,而这样的典型“三无商品”,很有可能就出现在老百姓常常光顾的餐桌上。

  国家质检总局在2006年就有明确规定,一次性用品最小包装单元上应当对产品保质期有标注。经消毒的一次性筷子保质期最多为4个月,没有保质期或过保质期的一次性筷子,会出现异味,容易发生霉变,孳生黄曲霉素等致癌物质。

  提供不符标准餐具、饮具将获罚

  “食品安全重要,一次性筷子也同样重要。”王文杰代表认为,目前对一次性筷子生产企业和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仍然不够,立法上存在“模糊地带”。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 (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就在本月刚刚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一审”。

  对于餐具、饮具安全,草案第十条规定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餐具、饮具。”法律责任方面,第四十七条规定中明确 “餐饮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提供不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餐具、饮具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

  尽管有明文规定,不少代表在审议时仍然提出了和王文杰代表相似的担忧。大多数顾客不会检查一次性筷子的保质期,而监管部门“集中式”的检查难以形成长效。

  政府把关供应网点加强监管

  目前,王文杰代表已经完成这份名为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次性筷子生产、流通的监管,确保百姓身体健康的书面意见》的书面意见,准备带到本次人代会。他在书面意见中提出 “设想”:今后,一次性筷子的生产企业也要实行严格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也就是QS强制标准。

  防止“毒筷子”入口,就要从源头上控制。他建议:小商品市场禁止出售一次性筷子,在本市设立一次性筷子的供应网点,由政府严格审批、严格把关。 “让市民能够使用‘放心筷’,鼓励市民减少或者不使用一次性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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