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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租燃油附加费突涨1元遭质疑

时间:2011-01-06 00:00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
  

  “偷偷摸摸”涨价引发广泛质疑

  新年伊始,广州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突然从1元上涨至2元,看似不起眼的“一元钱”提价行为引发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与质疑。专家认为,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要稳定物价、遏制通胀的大背景下,相关部门的调价程序应当公开、科学而审慎。

  2010年最后一天的下午,广州市物价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称,自2011年1月1日零时起,广州市车用LPG零售价格由每升3.63元调整至4.5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1元每车次调整为2元。

  对于突然上调的燃油附加费,绝大多数广州市民感觉很“错愕”。据广州市民谢先生反映,元旦一早他赶去火车站接亲戚,出门打的发现燃油附加费竟然涨价了。“尽管只涨了1元钱,但涨幅却达100%,半年前曾经因为国际油价变动临时性涨了5角钱,当时相关部门还通过媒体告知过市民,后来执行一个多月就取消了,可这次怎么事先连个招呼都没打?”谢先生感觉很困惑。

  其实,不仅广大市民没有心理准备,就连很多的士司机事先也没有听到任何有关提价的“风吹草动”。

  对于突然调高燃油附加费,广州市物价局表示,这主要是由于近期国内和国际市场液化石油气价格均出现显著上涨,特别从2010年8月份至今,广州市场的车用LPG零售价格一直维持在每升3.63元,如不上调零售价,公交和出租车行业的供气将难以保障。

  对于外界质疑上调燃油附加费没有进行听证,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涨价的质疑,广州市物价局表示,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的规定,临时性的涨价措施没有必要走听证程序。同时,广州市物价局还称,涨价看似突然,其实是“酝酿已久”的计划,主要是为了维护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价格秩序稳定,所以才延迟到现在。

  对此,广东知名律师朱永平说,行政许可法和物价法都明确规定,凡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不论属于临时性还是永久性,相关部门都应举行听证,广泛听取民意。由此看来,对于这次所谓的“临时性”涨价,广州市相关部门并不认为涉及公共利益。“举行听证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程序,一般都要经过几个月的准备时间,但从广州市物价局此次‘雷厉风行’的举动来看,似乎根本就没打算要举行听证。”朱永平说。

  广州市政协常委周谦认为,现在广大民众的参政议政意识正不断增强,在这种愈发开明的舆论环境下,地方政府未广泛听取民意就调整价格,显然不符合科学决策的过程,也必然会招来民众的反感。

  还有不少专家担忧涨价不利于稳定老百姓的通胀预期,当前中央政府一再强调控制物价,遏制通胀,因此建议相关部门的调价行为应当更加慎重一些。

  (据新华社广州1月5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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