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山大学附属五院药剂科主任冯文周利用职务之便受贿一案。
冯文周于6月4日被珠海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6月13日被正式逮捕,他涉嫌于2007年至2010年期间,收受珠海市11家药品公司工作人员20多次贿赂,金额约58.3万元。
自此,一直传闻不断的珠海医疗卫生系统腐败窝案终于露出冰山一角。据悉,在整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珠海已有6家大型医院药剂科主任被捕,30多家医药公司经理被查处具有行贿行为。
庭审
9月8日的庭审是此次珠海医疗卫生系统腐败窝案的第一次审理,因此备受瞩目。
庭审现场除珠海市卫生系统的相关人员外,香洲区纪检监察部门专门组织区委区政府所属单位7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到场旁听。
整个庭审过程气氛平和,没有冲突。被告人冯文周温和地低垂着头。他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并无异议,但并不认罪。针对公诉人的指控,他平静地为自己的受贿行为辩解。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详细说明冯文周在办公室、家庭住所等地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受11家医药公司贿赂58.3万元。
对此,冯文周辩称,对方送钱是春节前后,属于人情,送礼是一种风气,自己并未为对方谋取利益。
冯文周还称,“有些钱我是想先收下再找理由退回去的,结果没来得及想好退钱的理由就案发了。”
公诉人则认为,虽然对方在春节前后送钱,但并不影响其受贿事实。借着过节名义行贿的目的不言而喻,被告人作为公职人员,应该明白这些行为违法。
最后,冯文周在法庭上表示,他虽然收受了医药公司送来的钱,但医院从来没有发生过药品质量问题,其他地方出现的问题疫苗事件,也从未在自己的医院发生过。他采购的药品都是广东省招标药品范围内的,是合法的。“医院采购什么药品并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是医院组成的相关委员会集体决定的。”冯文周说。
冯文周一再强调他在医院期间,发表了多篇医学著作,参与过多项课题研究,有着较高的学术地位,“我希望能够继续作出贡献,希望法庭给我宽大的机会。”
最后,香洲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冯文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冯文周到案后如实供述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依照刑法规定,属于自首,可以减轻处罚。
对于此案,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为全面了解相关情况,记者曾联系冯文周的辩护律师,得到的回复是,冯文周的家属已与其约定不接受记者的采访。
牵出腐败窝案
冯文周今年40余岁,被捕前的职务是中山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药剂科主任。据知情人士透露,冯文周在珠海医疗系统,尤其是在药剂科主任的岗位上已浸淫多年,上上下下人脉关系都十分深厚。
根据冯文周的简历推算,截至被捕之时,冯在药剂科的岗位上已经工作20多年,其中在珠海任药剂科主任的时间长达17年。
关于冯的落马,坊间流传着两个版本:一是群众举报;二是说珠海某医药公司的销售代表被捕后,珠海公安机关在其电脑里的电子文本中查出行贿记录,冯因此进入检察机关的视野。
上述说法无从考证,但可以肯定的是,由于冯文周的落马,更多涉案人员浮出水面。检察机关在公诉书中也提到,冯在被捕后,“如实供述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依照刑法规定,属于自首,可以减轻处罚。”
香洲区检察院和香洲区法院的人士也告诉记者,冯文周案只是其中一例,接下来还有案件近期会在全市各个法院陆续开庭审理,案件由珠海市检察院领导统一安排。
据了解,此次腐败案件,珠海医疗卫生系统的涉案人员众多,目前已有6家大型医院药剂科主任被捕,其中包括珠海另一家重量级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初步认定的涉案金额高达180余万。另外,30多家医药公司经理被查出行贿行为。
珠海市政府一位官员没有正面回答冯文周是否牵出珠海医疗系统窝案,但他表示,关于珠海一些医院药剂科主任大肆收受医药公司贿赂的问题,珠海纪检监察机关曾多次接到群众举报,有关方面早已展开调查。
珠海医疗系统系列腐败案件的曝光让珠海市及广东省有关领导 “极为震惊”,近期珠海市曾部署和召开多层次的反腐败会议,同时将发生在医疗卫生系统的腐败案件摄制成专题片,用作内部教育。
珠海市卫生局办公室一位姓苏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近期珠海市政府正组织专门人员对整个医疗卫生系统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调研,之后会提出相关措施。
药品利益链
珠海某医药公司一位医药代表在获知冯的受贿金额后对本报记者说,冯文周做了近20年珠海顶级三甲医院的药剂科主任,只收了50多万元回扣,如果真是这样,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倒霉蛋”。
“药品销售过程中的潜规则是尽人皆知的秘密,此前广东曾经爆出的新会人民医院收受回扣案,一个普通的县级医院一旦放开,连打字员都可以收10万贿赂。”中大五院一位教授说。
一位珠海医药公司的销售经理表示,对于像珠海这样一个医药厂家扎堆,以医药及相关产业链为主打产业的城市来说,一般公司和企业要想在这里生存下来,在生产,尤其是在销售环节上肯定要使用更多的手段。
“随便在网上搜索一下,很多地方商业贿赂案件中都少不了珠海企业和公司的身影。而一些商业营销手段推出后,珠海就成了试验田。”这位销售经理说。
药品购销过程中存在腐败现象,各级领导一直十分重视。今年初广东省政府召开廉政工作会议,省长黄华华就强调,要“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设,深入推进药品和医疗耗材集中采购及‘阳光用药’工作”。
但腐败现象仍然屡禁不绝,业内人士分析,根本原因在于隐匿在所有环节中的利益链。
珠海一家医药公司的销售经理告诉本报记者,一般情况下,最受医生欢迎的吃回扣的对象是新药。
以目前中国在新药研发上的能力,没有能力创造那么多的所谓新药。于是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在药品的名称和包装规格上“创新”,真正意义上的“换汤不换药”,以此来对付物价局在药品价格方面的监控,同时欺骗消费者。
“因为物价局一般都是以药品名称及包装规格来认定执行什么样的价格。”上述医药销售经理表示。这也是为什么每当物价局宣布一批药品降价之后,降价的那一批药马上就从市场上消失的原因。
一个新药要想进中山五院这样的顶级医院,没有好几万元搞不掂。
据了解,一个药品要进入医院,医院领导、药剂科、药房、库房、科室主任、医生等所有环节都要获利,而且“一个都不能少”。为此,在经过上述环节层层加码之后,一个成本及招商价格仅仅几元钱的药品,到达病人手里,售价最少都要翻5倍以上,有的价格甚至会高得极为离谱。
业内人士介绍说,一个药品要进医院,首先要拿下有决定权的医院的领导,费用因人而异,然后是药事管理委员会,这是由各科室主任、药剂科主任之类人员组成的机构,在这个机构里面药剂科主任拥有相当的话语权,这一关,在大医院一般要花三五万元。
随后是进科室,打点各个医生的钱叫“临床费”:按开方数量收费,一般医保类药品是零售价的20%-25%,非医保药品的“临床费”是零售价的30%-35%。
到月底,医药代表取走医生的开方记录,然后去药房“核方”,接下来,药房、财务,甚至打字员等等,凡是与药品流通环节有关的人员都得打点。
为此,有人还专门推导出一个据说获得业内人士共识的药品价格计算公式,即药品出厂价(批发价的20%)+国家税收 (批发价的13%)+挂牌医药公司(批发价的8%)+代理经销商利润(批发价的10%-20%)+医药代表利润(批发价的10%-20%)+医院顺延加价(批发价的15%)+医生回扣 (零售价的25%-40%不等):药品的零售价=批发价+批发价×15%。
事实上,正是有上述巨额利益的诱惑,才使得大量的“药剂科主任们”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
据广东省纪委派驻广东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亓玉台透露,去年,广东省卫生系统共有19人因经济犯罪而被判刑,其中包括12名正副院长,在这些院长当中,有8个是在采购药品和器械中收受商业贿赂,另外4人则是在院内设立小金库。
亓玉台不久前在东莞为当地医疗卫生系统作反腐倡廉报告时介绍,去年底他刚到广东省卫生厅时,曾经分类统计过省卫生厅收到的信访件,“发现最多的是投诉医务人员商业贿赂行为的,比如采购药品和器械时收受回扣的;其次是医院管理方面的,第三位是关于医德医风方面的。”而今年7月份,他再次就此进行统计,发现这一排序依然没有改变。“关于商业贿赂的投诉依然是最多的,这说明我们卫生系统在防止商业贿赂方面的工作还没做到位。”经济观察报 杨兴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