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昨日,患者李女士仍住在石景山医院等待康复。9月份,李女士遇车祸右腿骨折,医院用钢板为其固定。11月初,钢板断裂,李女士再次手术。其家属指院方失职导致钢板断裂,给李女士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伤害,因此索赔。昨日,医院相关人员称,治疗无差错,家属索赔要求过高,家属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女子手术后腿中钢板断裂
李女士的母亲称,9月下旬女儿遭遇车祸后到石景山医院治疗,确诊右侧大腿粉碎性骨折,术后用钢板将断处固定。11月2日,已回家静养的李女士发现,植入的钢板断裂,“在床上翻身时听到裂响,只能再住院。”
在X光片上可看到,这块长约15厘米的钢板通过8根钢钉固定在断骨处,钢板中部断裂后与断骨形成120度夹角。11月4日,院方再次施行手术,新的钢板将整条断骨固定。
李女士的母亲称,二次手术给女儿的身体造成伤害,精神上也承受了压力,“1年后还要通过手术拆除钢板,太遭罪了。”李母认为,二次手术是因院方失职造成的,应属医疗事故并赔偿。
院方指索赔30万无依据
李女士的家属们表示,曾与院方沟通,但院方只同意退还两次钢板的材料费8000元和精神损失费2000元,并要求其尽快出院,“院方不认为是医疗事故,只是产品质量可能有问题。”
昨日,石景山医院相关工作人员承认,李女士在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后,出现钢板断裂。该工作人员称,家属曾提出赔偿30万元的要求,认为患者腿伤可能致残,但院方认为索赔无依据,且金额过高。
该工作人员表示,钢板在出院后断裂,无法确定因翻身导致,“也不排除外力作用”,至于是否属医疗事故,尚需专业机构鉴定,腿伤是否能致残也需要权威认定,目前双方仍在就此事进行协商。
厂家称钢板不存在质量问题
昨日,钢板生产厂家创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区销售经理黄峰表示,国家对生产金属接骨板之类的医疗器材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有相关的注册证书和生产制造许可。黄经理称,病人安装接骨板后,医生应嘱咐患者三个月内不能下床活动,接骨板术后断裂可能是患者未遵医嘱,导致下肢负重过早。
黄经理表示,医生如果手术时操作不力,会使螺钉和接骨板接触面滑动,也有可能导致钢板断裂。
关于金属接骨板的保质期,黄经理说,接骨板保质期一般两年,而李女士安装的接骨板生产日期是2009年1月,所以不存在过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