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局检查了西宁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对6家提供购买食品、日用品、化妆品等非药品类商品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给予停机处理。据悉,今年已有17家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受到了停机处理。
省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局在与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规定药店在营业场所内严禁摆放、销售化妆品、生活用品等,如果发现在营业场所摆放、销售化妆品和生活用品的,第一次给予停机3个月的处理,要求认真整改;第二次停机6个月,全部扣除预留保证金;第三次永久停机,并解除协议,全部扣除预留保证金。但是,省城还是有部分药店违反规定。
为了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省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局建立了医疗保险协查员制度,对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还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了医疗保险意见箱,做到有诉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