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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舍近求远 原是医生有股份

时间:2008-03-11 14:57来源:新华网每日电讯 作者:
  

    肥东一女青年到合肥同济医院做手术,转院后主刀医生竟是同一人,家属要求再转院被拒

    安徽省肥东县一名未婚女青年,在合肥市一家医院做引产手术,造成大出血,医院拒绝患者家属就近转院的请求,自行将病人送到另一家医院,而两家医院的主刀医生竟然为同一人。这名女青年子宫最终被切除。

    手术后拆线不到3天,患者伤口开裂,医院又以种种理由不准病人转往其他医院治疗……

    转院为何舍近求远

    7月9日,肥东县的钟某夫妇陪22岁的女儿郑某到合肥市红十字会同济医院三牌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同济医院),给女儿做引产手术。

    手术过程中,医院通知钟某,由于胎盘滞留,患者大出血,必须马上进行手术。钟某顿时慌了,要求把女儿就近转到相隔约两百米的安徽省省立医院(以下简称省立医院),遭到同济医院拒绝。之后,同济医院把郑某送到了6公里以外的长征微创外科医院(以下简称长征医院)。在此过程中,钟某一直追问医院手术是否会影响女儿今后的生育功能,主刀的刘医生答复说不会有影响,让其放心。

    郑某被送到长征微创医院后,救治工作立即开始。然而不一会儿,医护人员告诉钟某:患者病情出现异常,必须立即切除子宫,否则会有生命危险。尽管百般不情愿,但为了女儿的生命安全,钟某夫妇还是无奈地在手术通知书上签了字。

    患者家属要求就近转到附近省立医院急救的请求为何遭到同济医院拒绝?

    同济医院负责人说,之所以舍近求远,是因为长征医院有熟人,办事方便;虽然省立医院很近,但是没有熟人,把患者送过去还需要验血、询问病史等,可能会耽误病人急救。

    记者在省立医院急救中心了解到,省立医院急救中心一般根据病人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抢救措施。如果送来的患者随时有生命危险,急救中心会首先进行抢救,尽一切努力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其他方面则进入待命状态。

    同济医院负责人说:“两家医院(同济医院和长征医院)没有任何关系,我们这样做都是为了救人。”长征微创医院负责人李泽友也表示:“两个医院没有关系。”

    然而,记者在同济医院的工作人员一览表中却看到了长征医院负责人李泽友的职位介绍和个人照片。职位介绍中表明,李泽友是同济医院的中心主任。

    记者就此询问同济医院负责人,他回答:“李泽友是我们医院的投资人之一,我们医院实行的是股份制。”

    不同医院同一医生

    钟某告诉记者,在转到长征医院后,女儿的主刀医生仍然是同济医院的刘医生。他们转院是想换一个更好的医疗环境和更高水平的医生,结果没有想到还是原来的医生负责手术。钟某气愤地说:“这哪里是转院?简直是设个陷阱让我们跳。”

    同济医院负责人说,因为刘医生比较熟悉病情,比其他不熟悉情况的医生能更好处理这个事情。

    记者向同济医院表示,希望能采访刘医生本人,同济医院负责人称刘医生因病没有上班,无法接受采访。记者曾多次拨打刘医生电话,却“已经关机”。

    记者在长征医院进行采访时,长征医院负责人说,刘医生不是他们的医生,和他们没有关系。但是,记者在长征医院专家简介中,却看到了关于刘医生的个人照片和介绍资料。记者准备离开长征医院前,看到有工作人员把刘医生的照片和资料从专家简介中取走。

    不准看病历不准再转院

    女儿手术以后,钟某多次向长征医院提出转院请求,希望能到省立医院进行治疗,均被长征医院拒绝。钟某说:“我们向医院要求转院,李院长对我们说,一旦出了大门,长征微创医院就不再担负任何责任。”

    钟某很想了解女儿现在的病情,医院却一直不让他知道。

    据了解,我国法律规定,病人对自己的病情有知情权,医院依法应该允许病人和家属调阅病历,了解病情。

    该院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患者已经欠费近万元,医院正本着人道主义对其进行治疗。医院之所以不答应转院,是因为患者目前“不具备转院条件”。

    关于病历问题,这位负责人解释:“因为有规定不允许病人家属看病历,如果在治疗过程中让患者家属看病历,会干扰医院的治疗。”(圣志、程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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