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物很像一只蚊子
近日,平顶山市新华区医院向大河网反映:“我院大夫在给患者进行治疗时,发现山东省泗水希尔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0.9%氯化钠注射液内有较大异物,我们与厂家多次联系,3个月过去了,但厂家态度强硬,迟迟不予处理。”
医院用药时发现异物 患者要求给答复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秦大夫向记者介绍说,2008年11月5日,他正在给患者进行特殊治疗时,发现注射用的0.9%氯化钠注射液内有较大异物且肉眼可见,形状约像一只蚊子(如图),该药品批号为0807165,生产厂家是山东省泗水希尔康制药有限公司。
患者见此情景,随即要求转院治疗,并对医院为其前期治疗所用同一药品提出异议,并称如果医院对此事没有合理的答复,将向有关部门投诉。医院立即通知药房停用本批次药品并着手与厂家联系,据清点,该药共剩余87盒,共计435支。
多次联系 厂家一直推诿不予处理
秦大夫于2008年11月11日给山东省泗水希尔康制药有限公司打电话,该厂一位杨经理称将尽快派人来解决此事。11月27日,一自称主管河南省业务的吕经理打来电话说要来解决,但一直没有露面,期间发短信也没有回音。
事隔月余,患者一直来医院催要结果,经多次电话联系后,吕经理于12月22日下午来到医院,看了有异物的注射液后,吕经理说是杂渣,属正常现象,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当日下午,吕经理约秦大夫出去吃饭被拒绝后,便再也没有来过医院。
厂方:不能认定是我们的药 “如果是你你怎么处理?”
记者3月8日下午再次联系上了吕经理,吕经理有点不耐烦地说:“当时我去看过,也协调了,但是他们要求有点高,所以我们没有达成协议。再说他们已经把包装盒打开了,是不是我们的药也不能认定。这种药太普遍了,随便拿一支装到我们的盒子里也不知道,你们怎么可以认定就是我们的药?”
“药里出现的属于杂质,很正常,不算什么问题。”
最后吕经理反问记者:“如果是你你怎么处理?”接着就以有事为由挂断了电话。
针对吕经理的解释,新华区医院相关人员说,该院用的氯化钠注射液一直就是山东省泗水希尔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里出现的不管是杂质还是异物,都不属于正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