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女子张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就非法开设诊所,结果导致一名厨师输液后死亡。近日,丰台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并赔偿死者家属35万余元损失。
31岁的张某是黑龙江省人。2006年2月起,她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他人在丰台区南苑乡槐房村一间出租房内非法开设诊所。
今年5月2日,在工地做厨师的付先生因突感头晕到张某的诊所看病。张某没有为他做皮试,就输了“先锋”。很快,付先生出现过敏症状,经抢救无效当天死亡。
张某被抓后交代,她在大学所学的专业是石油化工,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开始卖药,后来她又开起了黑诊所,没想到给人简单看病会造成他人死亡。
庭审时,付先生的妻子到庭向张某索要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5万余元。对此,张某表示,她同意赔偿合理部分,但自己的经济能力有限。
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应予处罚。鉴于她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