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炎用优鼻,不再担心打喷嚏;鼻炎用优鼻,鼻通气爽好呼吸;鼻炎用优鼻,鼻涕不再缠着你!”优鼻广告以“轰炸”宣传方式出现在电视、公车、商场等地,几乎妇孺皆知。然而近来陆续接到读者投诉,表示使用效果与广告宣传向背。日前,记者展开调查发现,“UB优鼻”竟然早在2007年就已被注销。
广州某三甲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坦言,“UB优鼻害人不浅”,按照“UB优鼻”包装描述产品成份全为中药,但实际上大部分患者表示使用后很快见效。“一般中药起效不可能这么快,除非添加西药”,“曾有患者因此喉咙或鼻子受到永久性损害,我们建议这些患者应立即停止使用优鼻”。
记者与投诉优鼻的读者谢先生根据该产品生产批准文号“陕食药监法发[2007]191号”,致电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政策法规处一杨姓工作人员明确表示,“UB优鼻”早在2007年就已被注销。为进一步证实,记者与谢先生,通过电话联系上该局一张姓负责人,经过一番努力,该负责人不但承认“UB优鼻”已被注销,同时将陕西省药监有关注销“优鼻”批号等文件传真给谢先生。传真文件显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部分保健用品生产批准证书的决定》(陕食药监法发[2007]191号),2007年9月22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注销优鼻喷剂(陕食药监健用字06090253号)生产批准证书和批准文号。这表明,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07年9月22日以后的“UB优鼻”皆为非法产品。
记者就“UB优鼻”问题咨询了本地有关部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均表示,他们早在去年就已向陕西省药监发文,希望查处“UB优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