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初,王先生购买了一台惠普V3000系列笔记本。2010年2月,出现无法开机故障,因过保后厂家维修费用较高,王先生花300元自行维修。
同年8月,笔记本黑屏,王先生上网查询才知道该系列笔记本存在设计缺陷,惠普针对这一缺陷提出了“客户关怀增强计划”。随即,王先生将笔记本拿到维修站维修,却被告知,因为他的笔记本因私自维修,所以不能享受“关怀增强计划”免费维修。
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办将王先生的情况告知惠普公司,并向其提出“关怀增强计划”中并没有规定,经过外单位维修的机器不在此范围之列,况且本次故障是由于笔记本自身缺陷造成的,惠普没有理由拒绝维修。经过多次沟通后,惠普公司决定为用户保修。
遇到区别对待怎么办?消费者在售后服务中,经常遇到种种不平等待遇,消费者购买相同产品,出现相同问题,有的可以维修,有的可以更换,有的却被拒保。究其原因,在于厂家和维修部门之间的管理问题。但管理因素是消费者不可操控的,消费者能做的,仅仅是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应对不合理待遇。产品维修时,很多消费者得不到维修记录,或者听信维修人员,由维修单位保留维修凭证。如此种种,将为今后的退换货服务埋下隐患。同时,为了方便查阅,自产品购买之日,消费者应为每个产品建立产品档案,将保修卡、说明书、发票、维修记录、安装单等分开存放。避免发生发票丢失、维修记录遗漏等意外情况,影响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