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瑶兰)新买的手机用了十几天后突然发生爆炸,消费者的右腿被炸伤。事后,该消费者的母亲将手机经销商投诉到工商部门。 据了解,6月中旬,青山区工商分局自由路工商所接到消费者王女士的投诉,称其给儿子买的一部新手机发生爆炸,致使儿子的右腿受伤。据了解,王女士家住萨拉齐,5月2日,王女士在青山区时代商厦华美通讯手机店为儿子买了一部特灵通LT99手机。5月18日上午10点左右,王女士的儿子正在上班时,装在裤兜里的手机突然爆炸,其儿子的右腿两处被炸伤。当日下午,王女士找到手机经销商。经销商答应负责跟厂家商量解决。事发后的第二天,手机经销商去医院看望王女士的儿子,当时王女士希望对方留点医药费,但对方不愿意出钱。王女士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
自由路工商所接到王女士的投诉后,立刻通知手机经销商来工商所处理问题。通过现场验证,执法人员认定爆炸的手机就是王女士从华美通讯手机店买的。王女士说手机是花600元买的,现在儿子被炸伤,她要求经销商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损害费共计15000元,同时要求退还购机款。后经执法人员的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手机经销商同意为消费者赔偿住院费10000元,并退还购买手机款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