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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被指违规卖音像

时间:2010-05-22 00:00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超市:该销售场地属“店中店” 由其他公司单独经营 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

  本报讯 (记者 李奎)“家乐福这么大的超市,居然根本没有取得销售图书和音像的资质。”近日,打假人赵建磊将家乐福举报至工商部门,要求进行查处。家乐福向本报回应,图书和音像由其他公司独立经营。

  赵建磊是京城一位知名的职业打假人,曾就违规宣传等问题向可口可乐、汇源、王老吉等多家大公司叫板。

  前不久,赵建磊从家乐福超市马连道店购买了一些图书和光盘,后因觉得部分光盘价钱偏低,从而怀疑这些光盘为违法音像制品。

  赵建磊说,经过查询,他惊讶地发现在京城已有十多家分店的家乐福超市居然没有经营图书和音像制品的资质。

  随后,赵建磊向宣武工商分局进行了举报。

  他认为家乐福涉嫌无照经营,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家乐福超市对其购买的产品退款并书面道歉。

  同时,赵建磊还要求工商部门对家乐福超市涉嫌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查处,并书面回复处理结果。

  “虽然家乐福可以经营日常消费品和百货,但经营图书和音像需要单独的许可。”赵建磊向记者强调说,家乐福的这种行为并不属于“超范围经营”,而是属于“无照经营”。

  家乐福回应

  图书音像并非自行经营

  近日,家乐福负责媒体接待的一位公关人员表示,家乐福的经营范围包括出租业务,而专门经营图书、音像的场地是统一出租出去的,其性质跟卖场外的“店中店”性质一样,是由其他公司独立经营的。

  最新进展

  工商部门调查举报内容

  对于家乐福的解释,赵建磊认为,自己的购物发票正是家乐福开具的,如果是其他公司独立经营,就不能以家乐福的名义开具发票。 

  据了解,目前工商部门正在对该举报进行调查。

  相关新闻

  据了解,2009年9月,丰台工商分局对京城一家知名连锁商场作出处罚。认为该商场在未取得我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图书销售的经营活动。

  最终,丰台工商分局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商场停止其违法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1218元,并罚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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