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投诉后获十倍赔偿
本报讯 (通讯员 周红 运刚 记者 马辉)商家竟将过期的糖,混进喜糖中卖出,新郎投诉后获得十倍赔偿。
蔡甸大集的严平良投诉,他在大集街昌怡副食店,定了100个婚礼用礼包。婚宴上发给亲友后,一小孩吃后直往外吐,大人一查看,糖已变成豆腐状,还有异味,再看保质期,已过期3个月。一亲戚暗中告诉他后,他赶紧取回喜糖,向来宾赔礼,并马上投诉到工商部门。
工商人员接投诉马上赶到该店,店内暗柜内还有同批次过期奶糖12袋。店老板陆某承认,有100多包奶糖过期后,他舍不得丢,见有人来订购婚礼包,便将部分过期奶糖装入礼包中,与其他食品一起售出。
工商人员依法查扣了剩余的12袋奶糖。后经调解,店家同意按《食品安全法》,10倍赔偿顾客4200元,另补偿800元作为精神损失费。昨日,工商部门又对店家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