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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包子铺豆浆烫伤女童 店方承认杯口密封不严

时间:2010-05-19 00:00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庆丰包子铺豆浆烫伤女童店方承认杯口密封不严

晓彤(化名)双腿被包扎后僵直地躺在婴儿车里。本报记者 王苡萱 摄

 

  本报讯 (记者 张巍华 实习记者 刘牧歌) 截至昨天,3岁的晓彤(化名)仍不能行走,需要父母帮助才能如厕。其母谢女士说,16日早上,她在庆丰包子铺朝阳庵店购买了一杯外卖热豆浆,未开封的豆浆洒在晓彤腿上。经诊断,其双腿二度烧伤。谢女士质疑该店外卖豆浆封口不严。店方暂垫付给晓彤800元医药费,店长承认曾书面证明事故因封口不严所致,但需明确责任认定后,才能决定赔偿事宜。 

  谢女士说,16日早晨6点50分左右,其丈夫驾车,行驶至三里河附近时,她看到庆丰包子铺朝阳庵店在售卖早点,便下车购买了豆浆等外卖早餐。晓彤要喝豆浆,便直接动手握住豆浆杯口,“豆浆一下溢出来,特别烫”。谢女士回忆,豆浆烫到晓彤后,她下意识地松开杯子,整杯豆浆都洒到晓彤腿上。 

  事发后,谢女士带晓彤来到北京儿童医院和积水潭医院治疗。经检查,晓彤大腿二度烧伤,烧伤面积达8%。 

  昨天下午,记者看到,晓彤右大腿被纱布包裹,左大腿内侧皮肤脱落,双腿不能弯曲。谢女士出示的烫伤晓彤的豆浆杯未完全闭合,可直接掀开塑料封口。事发后,庆丰包子铺朝阳庵店出具书面证明,承认豆浆杯口未封好。 

  谢女士说,晓彤的伤情需观察两周后,才能确定治疗方案。目前,他们夫妻留在家里照顾她。 

  谢女士希望庆丰包子铺能承担晓彤的医药费,遭到店方拒绝,“说是国营单位,因为程序问题,不能先支付医药费”。 

  庆丰包子铺朝阳庵店的店长王先生承认店方曾书面证明杯口密封不好。但他同时表示,工作人员在售出豆浆时曾确认杯口已密封,“事情发生在车上,我们都没看到”。 

  王店长称,前天,他们已私人出资垫付800元药费。因该店为国企,需待法律途径确定责任,或经双方协商后,再决定赔偿事宜。在此期间,单位可派人陪同治疗。

  >>律师说法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称,无论热豆浆烫伤消费者是在店内还是店外发生,都属于消费过程。如产品对消费者可能造成伤害时,生产商有义务在外包装上进行相关的警示提醒。由于豆浆杯杯口没有相应提示,并且双方签署了书面责任声明,在孩子的抢救过程中,庆丰包子铺应当积极承担相应责任,履行赔偿义务。在对孩子进行积极治疗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就医药费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存在分歧,可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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