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一顾客在黄先生经营的餐馆消费时,发现啤酒里竟然有条“蝌蚪”。对此惠泉啤酒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这是空气跑进去氧化了啤酒产生沉淀。
记者看到这瓶啤酒,其瓶盖仍完好无损,上面标注着生产日期为“2009年7月16日”,尚在保质期内。啤酒瓶内漂浮着两个指甲大小的“蝌蚪”状黑色物质。
报道中称,这批啤酒是黄先生在8月4日进的货。8月5日,一顾客在他的餐馆点了惠泉啤酒,正准备开启这瓶酒时,发现啤酒瓶内有异物。于是,顾客拒付餐费还要求餐馆对其进行赔偿。
报道中提到,惠泉公司接到黄先生投诉后,也马上派工作人员前往渔溪镇调解。惠泉啤酒公司售后服务部负责人翁先生告诉记者,“蝌蚪”可能是运输过程中,瓶盖受到挤压,导致空气跑进啤酒瓶内,氧化了啤酒成分后产生的沉淀物。目前公司正与消费者积极协商,但消费者索赔金额过高。他建议消费者向工商局投诉。目前,“蝌蚪”具体为何物尚未鉴定,惠泉公司与消费者就如何处理此事,还在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