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胡江南 通讯员张镝 齐兵 红惠) 大名鼎鼎的“蒙牛”牛奶竟被“克隆”,出现非法“近亲”!昨日,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广大市民慎防“傍名牌奶”。
孙先生是黄陂区前川街人。上月底,他在当地一副食店挑选了10件“蒙牛酸酸乳”(单价35元)等礼品,到女朋友家上门。酒席间,大伙打开酸酸乳,一喝竟没有奶味,再仔细查看包装,发现并非正宗的“蒙牛”产品。“准丈母娘”来了气:“上门这么大的事情,还买水货来糊弄人!”一场喜宴不欢而散。
孙先生又羞又恼,带着酸酸乳到黄陂龙潭工商所投诉。工商人员找来正宗蒙牛酸酸乳仔细比对,发现两种产品极为相似:品名均为“酸酸乳”,主色调同为粉红色,背景图案也都一样。只是孙先生购买的产品在包装下方醒目标注“蒙牛乳业(中国)有限公司”字样;而正宗的制造商名应为“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此,工商人员指出,“蒙牛”品牌已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同行业的企业名称、包装标识上使用“蒙牛”二字;此外,该产品外包装在图案、颜色等方面极易引起消费者误识,已构成对蒙牛商标及外观装潢的侵权。
工商人员随即赶到销售点,未发现同类型商品。店主交代,这批货是春节前从汉正街市场,以25元/件的价格购进100件,已全部售完。根据相关法规,龙潭工商所责令店主双倍赔偿孙先生700元,并追加支付精神损失费300元,同时还对该店处以3000元罚款。
据悉,这是我市工商部门首次处理此类“克隆”奶制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