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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避谈“瘦肉精”事件

时间:2011-05-09 11:00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双汇发展在4月29日发布了2010年社会责任报告。报告一出,质疑声不断。在这份最新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双汇只字未提公众和舆论最为关注的“瘦肉精”事件,有记者查阅双汇2009年和2010年的两份社会责任报告也发现,除了数字和某些事件有区别外,报告中的表述三年来格式完全一样,撰写者甚至未作任何调整。

  对于这种现象,瑞森德企业社会责任机构创始人段德峰认为,像双汇“瘦肉精”这样的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相关问题,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是应该有所反映的。“可能是‘瘦肉精’事件在今年3月才被曝光,今年发布的是2010年社会责任报告,相关数据的搜集来不及,因此没有提及。明年双汇发展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该会提及该事件。”

  在润灵环球责任评级总裁张浩而看来,从双汇社会责任报告发布的时间差上来说,没有涉及“瘦肉精”事件也“说得过去”,但是“瘦肉精”事件对双汇来说毕竟是一个大事件,在事件后一个半月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却对事件只字不提,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做法”。“企业可以在报告中说明事情本身的处理结果及其造成的损失,特别是企业今后将如何完善供应链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这是一个向公众传达改变信号的好机会”。

  段德峰分析,虽然发布时间上有限制,但这并不能成为双汇社会责任报告内容几年来都雷同的理由。“反推一下,‘瘦肉精’事件在2011年的央视3·15晚会上被曝光,那么,在2010年是否也存在?这些都应该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提及。”

  社会责任报告不是鸡肋

  “很多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中,数据性的内容少、描述性的话语过多,一些情况甚至只用笼统地‘好’或‘比较好’来形容,这样的社会责任报告很难让人信服。”多年从事社会责任报告评级的张浩而表示,在考察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时,她会考察企业战略和治理、企业绩效、技术性指标和行业特性指标四个方面的内容。

  在执行这套考核标准时,企业的很多行为都被化为考核指标中。张浩而表示,企业对于员工的社会责任教育也会划入企业绩效考核的范围。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就曾经专门为一线保险销售人员授课。他明确提出,员工在销售保险的时候,不能只考虑个人的收益,要首先考虑客户对该项保险条款是否有需求,要把复杂的保险条款为客户解释清楚,一切从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该包含哪些内容?段德峰告诉记者,国资委和证券交易所等机构会给相关企业提供内容标准,一份务实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起码应该包括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三部分内容。

  段德峰说,目前,世界五百强企业中的70%每年都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应该和财务年报在同样一个层次上。公众和社会不仅关注财务问题,也应该关注企业在环境等方面的表现,公司能否有足够的福利,生产是否安全和稳健,这应该是在对等的位置。”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得好,就会增强股东信心,会推动企业效益的提高。从这方面来看,社会责任报告显然不是鸡肋。

  企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主动提及负面事件的处理结果,反而会赢得公众的好感。记者翻查了紫金矿业2010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紫金矿业在报告中详尽地分析了2010年环境污染事件产生的原因和处理结果,并对今后的管理作出了具体承诺。一位股民告诉记者:“接受罚款,努力改正,至少让我们觉得这样的企业还有担当。”

  社会责任报告未引起足够关注

  一些上市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从互联网上就可以查到,记者对比三全食品大连国际等企业近两年发布的报告后发现,除了年份和相关事件的具体数据有差异外,其内容、格式几乎完全相同。

  对于存在这种现象的原因,张浩而认为,首先是证券交易所等机构虽然倡导企业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但目前仍没有一个像企业财务报告那样的指标体系,这就让企业既可以用具体的数据来说明发布的内容,也可以用描述性文字来表达。从报告的内容来看,两极分化非常严重,一些重视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比如国家电网、中国神华、中国平安、中国工商银行等企业的数据会很全面,数据不存在照抄的问题,因此每年的更新也比较及时。“但是很大一部分上市公司还是在用文字描述,像做得好、努力、成效等词语来描述企业的社会责任,每一年用词肯定没有变化,出现照抄的情况也就不奇怪了。”

  段德峰则认为,一些公司在社会责任报告的写作中抄来抄去,一方面是公司领导层没有重视,一方面是公司没有认真调查获得相关数据。这也暴露了企业管理的问题。“报告写得好的企业,还是管理层重视,如果管理层不重视,靠底层员工来推动是很困难的。如果让企业加强对社会责任报告的认识,还需要公众和媒体向公司施加压力,不能完全指望公司自觉去认识。”

  张浩而提出,如果公众养成每年都关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习惯,企业也不敢“照抄”历年内容。

  社会责任报告需要逐步的认同

  近年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提交社会责任报告提供了相关指引,旨在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国资委也曾经对央企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在段德峰看来,这些政策还没有强制性,只是一些管理机构所要求的,“社会责任报告还不是一个法律的责任,宽泛地讲,虽然它应该是高于法律责任的,但在发布报告上,立法的时机还不够成熟,因此目前还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社会责任报告需要逐步得到社会和企业的认同。张浩而表示,虽然国外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已经非常成熟,但中国企业需要摸索自己的一套思路,不能完全照搬国外企业的做法。“中国有本土化的问题,比如企业如何处理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中国的工会组织和国外并不相同,如何区分工会的职能?”

  像一些国外企业已经把企业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运作的各个流程中,但在中国企业的报告中可能阅读不到这些,张浩而认为,这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发展阶段的问题。她表示,像国家电网这样能够连续6年发布翔实的社会责任报告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中央企业能够凭借其雄厚的实力每年都做出数据完整的报告,这些企业最有希望把社会责任管理在中国超前地做下去。

  查阅国内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记者发现很多企业把公益捐助列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张浩而告诉记者,从最新颁布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20006来看,国际社会并不承认公益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如果企业做公益可以作为一种社会责任,那实际上就造成了它可以把消费者权益、供应链管理以及环保的责任虚化,企业只要多捐一些钱,多做一些公益就可以抵消责任,但如果企业本身是一个高污染企业的话,这是洗不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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