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客户经理续文利、潘鄱,涉嫌收受157万余元贿赂后,为他人非法发放1483万元贷款。记者昨天获悉,续文利、潘鄱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公诉至市二中院。
检方指控,2006年9月至去年4月间,泽颐汇通(北京)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艳为骗取银行贷款,单独或指示他人假冒房屋买卖双方的名义,虚构房屋买卖事实,与深圳发展银行签订《房地产买卖抵押贷款合同》,并伪造证件,从该银行下属一家支行骗取贷款18笔,共计1483万元。
上述期间,时任银行客户经理、个贷客户经理的续文利、潘鄱,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为黄艳骗取贷款提供不正当帮助,分别收受黄艳给予的贿赂共计157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续文利、潘鄱身为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黄艳骗取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贷款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记者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