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刊接到来自河北唐县农民工施工队队长周喜振的投诉,称天津一家从未谋面的所谓外资房地产“皮包公司”,借承包工程之名,骗取建筑器材,最终却由他们为其买单。“这家注册资本为3500万美元的公司是‘假洋鬼子’,其注册资金分文未到帐,营业执照也没有通过年检。为什么工商部门不吊销他的执照,相关部门不追究他们的责任,任由他们出来骗人?”周喜振质疑道。
接到投诉后,记者便连夜赶往天津,见到了投诉人周喜振。
“我们根本不认识天津宁河县租赁模板的薄连顺,法院不找与之签合同的西君公司,却判我们拿36万元工程款赔付薄连顺。”刚一见面,周喜振便没头没脑地对记者说道。
接工程赔了血汗钱
事情还要从2005年9月说起。据周喜振回忆,当时他承揽了由天津市龙顺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龙顺公司”)开发的龙顺庄园二期田园工程,并由其垫资进行B1至B8栋建筑的施工。而同乡朱日清,则承揽了该庄园A4至A7栋的工程。
几个月后,周喜振承揽的工程顺利完工,但朱日清施工队却陷入困境。据周喜振介绍,当时朱日清因资金短缺,并未垫资施工,而是将工程转包给天津天亿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公司”);天亿公司也未垫资,又将工程转包给所谓的外资企业天津市西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君公司”);西君公司也没钱,于是便向天津宁河县租赁模板的薄连顺租赁了一批建筑器材,另外找了4个农民工施工队分别垫劳力施工。后来,天亿公司负责人郑万洪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调查,这一层层转包的内情才被揭开。
2005年11月,开发商龙顺公司决定对朱日清、天亿公司、西君公司及4个施工队进行清场。与这几家单位结算后,龙顺公司便委托周喜振完成A4至A7栋建筑的后续工程施工。“就是他们那样层层转包出的问题,我当时稀里糊涂地就接过了这个烂摊子,没想到以后会有这么多麻烦。”周喜振苦笑着说。
2006年3月,在周喜振组织施工队准备春季复工的时候,却意外地接到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的通知:周喜振刚刚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36万元工程款,已经被法院查封。
“我们开工时用的都是从其他租赁站租借的器材,薄连顺起诉的是西君公司,却硬要把我当成第三人给拉上。我也没有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去应诉。”周喜振满脸无奈地说:“那36万元可是跟我干活民工的工钱,是他们养家糊口的钱。”
经一次一审、一次发回重审、二次二审,截至2008年10月,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由西君公司支付租金,周喜振赔偿全部租赁器材,同时承担西君公司赔偿的连带责任。同年11月,周喜振施工队在没有收到执行书的情况下,被冻结查封近2年零8个月的36万元工程款全部被宁河法院划走。而西君公司仿佛人间蒸发一般,从2006年2月薄连顺租赁站起诉,到终审判决,始终未出庭参加诉讼。
“工程款一直被冻结,为了给工人们发工钱,我只好到处借钱,欠了一屁股债。现在还没有给农民工结清他们的血汗钱,我心里很不安。”周喜振无奈地摇了摇头。
“法院判你和西君公司连带赔偿,为什么不找西君公司?”记者问道。
“法院、工商局都找不着‘假洋鬼子’,咱哪找去?”周喜振绝望地说。
空壳公司浮出水面
为了摸清西君公司的情况,记者查阅了该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据资料显示,2007年7月15日,国宗投资(萨摩亚)有限公司和权利人陈顺德,提交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以投资总额4500万美元、注册资金3500万美元的方式,成立天津市西君房地产开发公司。
2005年7月18日,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管委会联合签发了关于成立西君公司的批复,同意西君公司在空港物流加工区成立,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位注册资本的15%,余额在12个月内缴齐。7月19日,经天津市商务委核准,天津市政府向西君公司颁发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同日,天津港保税区工商分局向西君公司核发了经营期限30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在周喜振提供的案件卷宗上记者看到,2007年7月,宁河法院应周喜振申请,曾向天津港保税区工商分局调查取证。该工商分局向宁河法院出具了书面说明:西君公司于2005年注册成立,企业类型是外商独资经营,注册资本3500万美元,至今分文未到;未通过2006年度企业年检。
据一位熟悉当地中介代办注册业务的人士透露,现在国内各地代理注册海外企业的公司相当多,花几千元,十来天就可以注册一家南太平洋岛国萨摩亚的外资公司。注册的这些海外公司许多都是空壳,为的是戴上一顶“洋帽子”。
经过一番调查,事实真相逐渐浮出水面,注册成立仅3个月的西君公司在虚报注册资本的情况下,与薄连顺租赁站签订了《建筑器材租赁合同》,为续接工程的周喜振埋下了圈套。西君公司和租赁到的设备一起消失后,把整个烂摊子留给了周喜振,于是就有了上述的一幕幕场景。
对此,法律界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像这样明知虚报注册资本,还以西君公司名义签合同的,按最高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规定,法院应当提请工商局吊销西君公司的营业执照。工商局不予吊销的,法院对该企业的法人资格可不予认定。
另外,根据周喜振提供的信息,记者从曾经调查此案的《今晚报》群工部一位姜姓记者处了解到:宁河法院有关人士曾明确告诉她,此案原告薄连顺在宁河有20多个与此相类似的案子。姜记者就接到过两个都是薄连顺胜诉的投诉。
由于宁河县法院不接受记者的采访,不知在周喜振之后,薄连顺是否又起诉了别人?
“我根本不认识薄连顺,薄连顺跟西君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我大概知道一些,西君公司从租赁站租借设备时一分钱押金也没交,毫不费力就拿到了设备。”周喜振说道。看来,此案可能还有一些未解开的谜团。
追求招商数字惹祸端
西君公司这样注册后不注资的外资企业,按照规定又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一位专门从事经济诉讼的律师告诉记者,按《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规定,西君公司作为外国投资者,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付第一期出资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即自动失效。西君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缴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予以公示。
西君公司成立3年多,注册资金分文未到,那么当地工商部门是如何处理的呢?
带着这个问题,2008年11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天津港保税区工商分局,向业务大厅负责企业登记的一位工号为天津X00012的王姓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
该名工作人员在查阅了西君公司相关资料后,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曾有人举报过该企业,他们也了解一些西君公司涉嫌虚假注册的事实,但是我们要及时查处确实有困难的。这些注册的数字到了上面都是招商引资的政绩。”
“像西君这样的公司多吗?”记者问道。
“反正我接触的不少,没有立刻就吊销其执照的。”工作人员回答。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因当地招商引资数据的需要,该分局上报的类似撤销西君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资料,不会立刻被天津市工商局批准。目前处理此类注册资金未到位外企的原则为,连续4年未进行企业年检的,才办理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手续。当前该分局经天津市工商局同意吊销营业执照的,刚刚排到2004年度核发营业执照的涉外企业,像西君公司这样在2005年度核发营业执照的企业,还没有排上队。
“你可以先写个投诉材料,我上报一下试试,不过立即吊销的可能性不大。”交谈结束时工作人员对记者建议说。
随后,记者查阅了《2007年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天津市2007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906家,全年全市直接利用外资合同金额115.19亿美元,实际只有到位52.78亿美元。这906家外资企业中,有多少如西君公司般的“皮包公司”尚不得而知。
目前,西君公司营业执照依然在手,下一个被忽悠的又将是谁呢?(《中国质量万里行》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