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经贸公司5人被指合同诈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由于涉嫌提供虚假资料、隐瞒贷款用途,从银行诈骗5亿余元车贷,北京日泽丰成经贸有限公司从老总到员工5人被起诉至法院,同时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昌平支行的4位职员也因违法放贷被起诉。日前,北京市一中院已经受理这两起案件。
据检方指控,北京日泽丰成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霍民,于2003年6月至2005年2月,在该公司与农行北京市分行昌平区支行签订、履行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合作协议过程中,指使并伙同公司资料室原负责人王传递、家访部原负责人徐馥红、股东王小龙、业务代表陈生林等人,采取提供虚假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资料,隐瞒贷款实际用途等手段,与银行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骗取银行发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共计人民币5.1亿元,案发后,尚有被骗贷款共计人民币3.36亿元未归还。
而另一方,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昌平支行职员韩宏辉、佟富军、王全祥、吴海斌,作为该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工作人员,在负责对北京日泽丰成经贸有限公司发放汽车消费贷款进行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未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即发放汽车消费贷款共计人民币5.1亿元。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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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11日,市一中院一审审结一起上亿元的车贷诈骗案,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两年内相继被虚构伪造的合同骗走车贷1.4亿余元。法院一审判处涉案的中正创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文学有期徒刑20年;另3名中正创为职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信贷员张宇有期徒刑5年。当时该案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车贷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