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包括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秀英支公司经理李某在内的工作人员涉嫌假赔案一案近日二审开庭,该公司经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不服上诉至海南省高院,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一审法院查明,2001年11月间,李某向人保秀英支公司的汽车投保户六龙公司经理张某谎称借用该公司帐户转款,张表示同意。同年12月,李某利用职务之便,虚构了六龙公司申请退保的事实,交代工作人员办理了六龙公司退保手续,由自己批退了六龙公司的不计免赔险,并指示将批退保险费11万余元转到李某提供的某服装厂的帐户上,该厂负责人印某按李某要求,将其中的6万余元转到某建筑公司帐户,用于支付李某在该公司购房的首付款。随后,李某从印某处取走了4.9万余元现金支票,将款提走。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
李某上诉至海南高院。李某认为,他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要件,不能以贪污罪定罪量刑。李某同时请求法院查明他的身份,在案发时他还没任命为经理,李某上诉请求法院判决自己无罪。出庭支持公诉的海南省检察院庭审辩论期间建议法院发回重审,以查明11万元是公款还是退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