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银行
“变脸”全过程
记者发现,秦女士购买的产品是渣打QDII200704。
这款叫“瑞银新兴基建可转换结构性投资”的产品是秦女士在2007年7月20日购买的,初始投资额3万美元,按照当时的汇率计算是人民币228744元。根据秦女士到期确认书,在2010年1月20日赎回时,只剩下17690美元。
“最终我从银行支取人民币是12万元不到。”秦女士称。
不过,记者发现,在秦女士提供的一份月结单上,除了结余金额还清楚地写明“市值”。
这份月结单的发出时间是2007年9月,清楚地写明“市价90.2%”,也就是说,秦女士买入产品后的两个月已亏损10%左右。
可是这样清楚的月结单却在当年11月份变脸。
“之后的月结单只显示结余金额,跟刘女士出现的问题一样。”秦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查阅后发现,起诉渣打银行的刘女士,最早购买渣打产品时间是在2007年12月11日,秦女士对比后告诉记者:“刘女士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份月结单上面标注市值,因为在2007年11月份之后月结单变了脸。”
月结单有误导
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内,有义务向客户提供其所持有资产的相关账单,账单上应列明资产变动,收入和费用,期末资产估值等情况。
苏州一位投资者丁先生(化名)则向本报记者透露:“月结单确实存在问题。渣打银行在其理财产品QDII200704、 QDII200705,QDII200706, QDII200707, QDII200710和QDII200711中,除了QDII200704,QDII200705和QDII200706在最初的几个月的产品月结单中,有显示产品在月结单报告期末的市值。其他三款产品一开始在产品月结单就没有产品市值这个重要的信息。而QDII200704、QDII200705和QDII200706在随后的产品月结单中,产品市值这个重要的信息也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了。”
张驰律师认为,“这种含糊的信息‘结束日之结余’,月月相同,涉嫌故意误导投资者,因为多数投资者看到这种产品月结单都误以为投资的本金没有损失。”
误入销售“陷阱”
除了月结单的问题,三位投资者还向记者提供产品宣传原件,并指出:“早在销售过程中,就存在误导投资者行为。”
刘女士给记者提供的渣打银行产品宣传资料显示,在2007年11月份、12月份发售的两款编号为QDII200710(USD),QDII200711(USD)的境外理财产品,宣称均称:“两款产品有做空机制,涨跌无惧,具备攻守双重策略,在预期上涨市况下,可1.25倍放大投资,增加收益,在预期市况不佳的情况下,可启动做空机制,卖出指数组合,获得收益。”
不过,涨跌无惧的QDII200710却让刘女士亏损40%以上。
秦女士向记者提供一份“QDII200704”的理财宣传小册子也显示最逊情况也只亏损8%。
回音
渣打银行:月结单改变有内情
对于南京投资者提出的质疑,渣打银行高度重视。
昨日,渣打银行企业传播总监谢林维芳以及产品师冯博特意从上海赶往本报,并给出详细回复。
对于三位投资者提出的月结单“变脸”问题,谢林维芳告诉记者:“确实月结单上有改变,但并非故意隐瞒,而是正常的调整。”
冯博告诉记者:“有一部分结构性票据由于没有公开的二级市场,无法获得准确的价格,因此,产品净现值并不显示在客户的月结单上。但是,渣打都通过主动寄送月度产品报告给客人,把最新的产品及市场相关信息通知到客户。关于产品表现现状及参考表现净值,渣打也向客户提供咨询客户经理、银行网站、到访银行网点、拨打800服务热线等沟通方式。对于二级市场开放之产品,如全球基金精选系列理财产品,产品净值会显示在产品月结单上。”
至于宣传单上面的宣传,冯博解释:“所谓的最逊情况只是一个情景模拟,并非实际亏损情况。而且,在产品说明书上,已经提醒投资人,产品是不保本的。”
声音
银监局:类似情况可递材料
记者从江苏银监局了解到,刘女士已在上周将质疑的相关材料上报银监局投诉科。
昨日,银监局投诉负责人称:“材料已经上报局长。”对于渣打银行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银监局负责投诉人士告诉记者:“我们已经高度重视,正在查实中,需要一周时间。”
此外,江苏银监局提供投资者,“如果出现类似问题,也可以一并来局里提交材料。”
昨日,上海银监局新闻处负责人也给予记者回复:“产品问题已在核查处,会尽快给投资者一个交代。”
记者了解到,北京、苏州之前都有相关的赔偿案例。来源:金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