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国际旅行社让徐先生一直等待
本报讯 实习生孙瑾 记者贺于周摄影报道:“原定10月6日出发,参加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港澳直飞五日游,出发前一天对方却来电称,由于组团人数不够,出游延期,具体出团时间无法确定,违约金一事也未谈起。”近日,南昌市民徐先生向本报投诉南昌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旅行社”)。
出发前一天被告知“玩不成”
9月29日,徐先生与国际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由国际旅行社作为组团社,组织他与爱人两人参与港澳直飞五日游,双方约定出发日期为10月6日,两人费用共3160元。为此,他专门向单位申请一周假期。10月5日中午,正当他们整理行李时,国际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却打来电话表示,由于组团人数不够,此次出游临时取消。徐先生说,按照合同中约定,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取消出团,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照相关标准支付违约金。他补充道,按照“出发前3日至1日通知,支付总额15%违约金”的标准,国际旅行社要赔偿400余元违约金。就国际旅行社违约一事,徐先生多次找到对方协商,一直未果。
“部分顾客悔约导致延期”
就此,记者陪同徐先生来到位于二七南路冶金宾馆五楼的南昌国际旅行社。客户经理付强告诉记者,此次港澳直飞五日游组团人数为16人,当初与徐先生签订合同时,组团人数已达到要求。10月5日,该团中9人突然同时提出延期出游,导致组团人数远远不够,只好取消。目前近期只有11月27日可能组团港澳直飞五日游,但此次是否可以成行仍不确定。
合同规定模糊可协商变更
江西华赣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杨指出,根据我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夏杨认为,纠纷中双方约定的合同关于延期出团规定十分模糊。消费者可与旅行社协商,对相关内容重新确定或更改。最后,经协调,国际旅行社承诺安排徐先生等人于11月22日出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