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记者 王黎明 特约记者 徐海龙 陈义
她的命运为何如此坎坷:生下来即被送人做童养媳,冒死逃回父母身边又被赶出家门,成年后有了爱情却在身怀六甲时被赶出,一个人把儿子带到18岁,儿子却又不明不白死去,费尽周折赢了官司可还未拿到分文,对这个苦命的女人来说,悲痛不知何时是个头?
这注定是人为造成的悲剧: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不经过温州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也不符合招生有关规定,在温州开始乱招生,并对包括王聪觉在内的学生许下“毕业后有望当警察”的美丽谎言后把学生招走。许诺军事化管理的学校,却不知多名学生通宵上网,直至发生王聪觉猝死。
儿子生日 竟成忌日
2004年3月21日,原本是王婵娟儿子王聪觉的生日,现在却成了忌日,这对王婵娟来说心如刀割。
日前,记者走进王婵娟的家,这是一间不足8平米的房间,灯光昏暗,王婵娟站在门口等候,脸瘦如刀削,黄中带黑,眼里充满了哀伤和泪水。
这个苦命的女人自小就被家人送到农村当童养媳,为了逃婚,她躲进棺材,寻过短见,曾在省妇联和省劳动部门的帮助下重获新生。后来她认识一个比自己小一岁的男人,王婵娟第一次尝到爱与被爱的滋味。当她想与对方结婚时,对方的家人却极力反对,理由是王婵娟体弱多病,就这样身怀六甲的她被对方家人赶出家门。
1986年3月21日,坚强的王婵娟骑自行车到医院把孩子生了下来。为把儿子养大,她一个人含辛茹苦18年,眼看着儿子一天天的长大成人,却不料儿子会死在学校里。
王婵娟向记者哭诉,她和儿子相依为命,孩子是自己唯一支柱,她把所有的希望,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在了儿子身上。儿子王聪觉也很懂事,经常安慰妈妈:“妈妈你再也苦不了几年了,等我长大了,我好好报答你!”
而现在,即将成人的儿子却不明不白地死在学校。“我的心口好痛好痛,经常傻乎乎地坐在路边,东西南北都分不清。”儿子的离去,使她仅有的幸福也随之消失。对这个苦命的女人来说,悲痛不知何时是个头?
通宵上网 猝死宿舍
王聪觉2003年中考成绩185分,远远低于当年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的最低录取分数线380分。但是在温州设点招生的该校招生负责人却对前来咨询的王婵娟母子说,只要交跨地区赞助费8000元,他们就可正式录取王聪觉为武汉警官职业学院“3+2”制学生。王婵娟下岗多年,单身一人艰难抚养儿子,尽管家境贫寒,但听了“毕业后你儿子有望当警察”的描绘后,她还是东挪西借,按要求如数交纳了8000元赞助款和7000多元学费、住宿费,送儿子到武汉上学。
后来,王婵娟在温州市教育局获悉,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到温州跨地区招生,并未依照规定经过温州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而且其录取的一些新生考分远远低于当年温州中考录取线,也不符合招生有关规定,严重扰乱了招生秩序,属于典型的乱招生。
学院美丽的谎言没能实现,王聪觉梦断武汉。
2004年3月20日晚,王聪觉和同学陈冰洁、王乐峰在学院附近的网吧通宵上网,直到第二天早上7时才回到学校宿舍睡觉。21日下午2时许,陈冰洁醒来叫王聪觉起床,王聪觉却躺在床上没有动静。
据陈冰洁回忆:“当时推了一下他的腿,发现他的身体冰凉,我害怕地叫着王聪觉你怎么了?一边掀起他的被子,只见他趴在床上,面色青紫,死了!我吓得从床上滚了下来。”陈冰洁从地上爬起来后就往老师办公室跑,随后学院老师和当地民警赶往现场。
下午4时许,王婵娟接到学院老师电话,说他儿子在医院抢救,叫他速来武汉。心急如焚的王婵娟和兄弟朋友连夜驱车赶到武汉。3月22日早晨6时15分,王婵娟赶到警官职业学院门口,老师不让他进学院,说孩子在医院里,结果也不带她去医院,而把她带进一家招待所。
急切想见儿子的王婵娟苦苦地追问了4个多小时,直到最后,一位老师给学院领导打了个电话后,才对她说明王聪觉因为精神过度疲劳,缺氧而死。得知噩耗的王婵娟当场晕了过去,等他苏醒后要求见儿子尸体时,老师告诉他星期天殡仪馆没有人,不能看。
死因未明 匆忙火化
王婵娟一夜未眠,她在招待所里一直等到天亮。学院一领导拿出一张纸让她签字,并告诉她签了字就带他去殡仪馆。王婵娟急切想见到儿子,没怎么细看就签了字。后来才知道这是一张《关于王聪觉同学意外死亡相关事宜处理议定书》,里面明确写明学校对王聪觉的死不负有责任。之后,王婵娟来到殡仪馆,除了班主任老师和几个学校领导外,就只有陈冰洁、王乐峰、陆奇忠等几个同学来送别。
王婵娟被安排在尸体火化前见到儿子最后一面。工作人员只准她摸手,不准他碰身体,王婵娟哭着喊“我是他妈妈,看一下儿子身体也不行吗?”一个人劝阻她说尸体刚化过妆,怕她悲伤过度弄坏了妆。王婵娟最后无奈地提出要给儿子换一套新衣服、新皮鞋。就这样王聪觉的尸体被推进去火化,而整个过程没有任何手续经过家长签字。当王聪觉的同学捧着骨灰盒抱给她时,她再一次晕倒在地。
事后,学校将一份2004年3月22日填写的印有武汉市卫生局公章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复印件交给了王婵娟。其中把王聪觉未成年写成了足龄;把死亡地点学院宿舍写成家中;死亡家属一栏写着学院保卫科科长潘华斌的名字;死亡原因竟然是“死后推断”。没有解剖科学依据和证据,在调查记录上全部空白。学校事先准备好的这份《处理协议书》未与家属进行商讨,其内容没有明确责任,对死者的保险理赔没有经过保险公司审批,违反保险法有关规定。为此记者曾致电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但该院院长王祖清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赢了官司 未得分文
2004年6月中旬,温州市区一位从公安战线上退休在家的黄老先生得知王婵娟的遭遇后,非常同情他,老人不顾家人反对,坚决帮助王婵娟打官司。
黄先生先后向公安部、教育部、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教委等部门反映过此情况,并帮助王婵娟收集证据和法律依据。黄先生说他为这份起诉书准备了很久很久,里面的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字他都要找到法律依据。通过9个月的努力,黄先生收集到了有利的证据,并帮助她将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和网吧告上了法庭。
黄先生告诉记者,未成年王聪觉在学院期间的监护义务不可能由学院以外的其他主体承担,学院是监护代理人,应付管理保护义务。根据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应当承担逾期过错相应的责任赔偿。
王婵娟在诉状中称,她的儿子王聪觉被该校乱招生招至武汉上学,通宵上网后猝死。她认为学校对此负有责任,要求该学院返还赞助费等,并与网吧共同赔偿经济损失21万元。
但是一审的结果让王婵娟很失望,警官学院被判赔偿王婵娟经济损失6万多元。王婵娟认为警官学院利用其系司法厅主办学校的背景多方活动,影响本案一审的审理,导致一审判决严重不公。在武汉举目无亲的王婵娟依然想为儿子“讨回一个公道”。
今年2月,王婵娟再次踏上了去武汉“讨公道”的汽车。
幸运的是,武汉温州商会得知了这一消息。会长罗云远告诉记者说,当他知道这个事情后也非常的震惊,迅速成立了专门的维权小组,自己也放下了手头的很多生意,帮助处理王婵娟的案件。考虑到王婵娟的经济条件,商会特地免费为她请来了一个律师。并且向武汉市有关领导递交了《关于王婵娟与武汉市警官职业学院、五洲网吧人身损害赔偿案》的一个情况反映报告,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
“虽然二审的结果并不是很满意,我对儿子的死因仍然感到怀疑,但是如果没有武汉温州商会的帮忙,我肯定连这个起码的判决结果也得不到。” 王婵娟对记者说。今年5月,法院二审再次开庭,判定武汉警官学院对王聪觉之死负主要的责任,判处赔偿王婵娟经济损失16万多元。但是令王婵娟失望的是,直到现在她依然没有拿到一分的赔偿。
记者手记
又是一片寂静,采访对象边抽泣边叙述,字字感人,句句钻人心窝,让人心痛。我不忍心打断她,更不敢看她泪流满面的脸,整个采访过程气氛凝重得让人喘不过气。她的儿子没了。
几个月前,同样是温州,一个花季少女没了。
一个是王聪觉,一个是吴雯雯,都是花季的年龄,都是父母的明珠,却都意外离开了人世。王聪觉猝死在学校,法律已经给了一个说法;吴雯雯因被拒考跳河自尽,现在各方仍在争执。
或许法律能分清各方的过错,但是痛苦,失去子女的痛苦惟有亲人独自承担。一个孩子的背后是一个家庭,家已破碎,还有何求?不能让痛苦继续,人之初,性本善,惟有善才能让逝者安息,让伤者不再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