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不分行业、不分领域、不分性质、不分规模,符合申报条件范围内的企业或组织均可申报。
一是通过开展市政府质量管理奖,打造“北京服务”、“北京创造”品牌、推动品牌战略,树立企业质量典范,形成标杆示范效应;
二是通过市政府质量管理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企业和组织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帮助一批企业和组织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取得成效;
三是坚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科学决策程序,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评选出质量卓越、效益显著的优秀企业或组织,促进质量社会共治;四是通过表彰优秀企业或组织,组织交流、学习并分享获奖企业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