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整个评奖工作安排大致分为自愿申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审查评议、社会公示、批准表彰等环节,并将依次展开。
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奖标准,以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作为评审标准。
每届评选出不超过5家获得市政府质量管理奖的企业或组织,另外设置不超过5家的市政府质量管理奖提名奖。北京市政府向获得市政府质量管理奖称号的企业或组织授予奖牌和荣誉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性经费200万元;向获得市政府质量管理奖提名奖称号的企业或组织授予奖牌和荣誉证书。
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的申报遵循自愿的原则,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和好中择优的原则。市政府质量管理奖的评定不向申报企业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