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街头随机采访,多数受访者认为
敢召回才是有担当
□ 本报记者 朱祝何 何 可
10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汽车产业重要参与者的消费者,如何评价新出台的《条例》?如何看待汽车召回?近日,记者走上北京街头,随机采访多位汽车消费者,畅谈汽车召回话题。
被访者:秦正汉 驾龄:11年
采访时间:11月15日
采访地点:朝阳区北苑家园茉莉园小区
记者:您如何看待汽车召回对中国汽车行业产生的影响?
秦正汉:听说这次汽车召回条例加大了惩罚力度,甚至会生成“千万级”罚单,所以在召回条例实施之后,中国的汽车企业应该会更加重视产品的质量。与此同时,一些资金不够雄厚的中小型车企或有可能承受不了召回所需要的巨大成本,导致破产或者被兼并。总之,召回条例考验的是汽车企业的品牌和实力,是对中国车企的一次洗礼,只有质量过硬、服务优良的企业才能经受住考验,才能走到最后。
被访者:王洪亮 驾龄:2年
采访时间:11月15日
采访地点:朝阳区芍药居5号院小区
记者:请谈谈对于汽车召回的看法?
王洪亮:以前有召回的,最近没听说。2009年的时候丰田凯美瑞有一批刹车防抱死系统不好用,然后召回保修。好品牌的车出现问题一般都会召回的,国产的不行。
记者:您认为召回就意味着有质量问题吗?
王洪亮:没有质量问题厂家是不会召回的。其实有质量问题厂家也不一定会召回,召回是厂家负责任的表现。
被访者:李群 驾龄:3年
采访时间:11月16日
采访地点:朝阳区对外经贸大学
记者:您了解新出台的《条例》吗?
李群:不了解。
记者:您可以先看一下我们报纸刊登的《条例》全文。您感觉对哪几条印象深刻?
李群:《条例》第六条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这样的话,我们消费者就可以举报反映汽车存在的缺陷问题,方便维权。还有印象比较深的一条是,第二十八条(汽车产品存在本条例规定的缺陷以外的质量问题的,车主有权依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条加在《条例》中,在我个人看来,表明离汽车“三包”出台的日子不远了,我们期盼着。
被访者:张艳霞 驾龄:3年
采访时间:11月18日
采访地点:房山区加州水郡小区西区
记者:您如何看待新召回条例对车企的威慑力?
张艳霞:在报上看到过关于汽车召回条例的报道,在召回问题上,汽车企业如果不主动,或者不作为,可能面临着上千万的罚款。我稍微了解一点召回新条例出台之前的那个规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最高的罚款才3万元,对于汽车制造或销售企业,根本没有约束力,使得一些企业在召回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坑害的还是消费者。另外,我还有一点看法,新的召回条例出台后,对企业的威慑力大了。但最关键的一点是《条例》能不能很好地贯彻,政府能不能很好地监督,企业能不能很好地执行,这是我们最关心的。
被访者:胡德胜 驾龄:5年
采访时间:11月18日
采访地点:朝阳区芍药居5号院小区
记者:您关心汽车召回方面的最新动态吗?
胡德胜:平时上网一直很关注汽车方面的信息,汽车召回,我感觉和我们消费者关系不太大,主要是政府监管部门和汽车企业的事情。比如说,我们使用的汽车如果出现需要召回的问题,消费者一般也就是通过一些途径,反映或投诉相关问题,引起企业重视。如果属于汽车召回范畴,需要企业主动采取召回行动;如果企业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召回缺陷产品,就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督促企业尽早行动,消除产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安全。
被访者:刘溪 驾龄:3年
采访时间:11月14日
采访地点:朝阳区奥林匹克公园北园
记者:您关注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吗?
刘溪:一直比较关注这件事情,之前听说国内的企业品牌在召回方面做得不够,国外的企业实施召回也经常回避中国市场。就是因为我们缺少这样一个制度,所以将缺陷汽车召回管理上升至法规,是应该的,也有助于保护中国的汽车消费者。
记者:您对汽车召回条例的具体实施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刘溪:汽车召回并不是一个企业或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事情,而是整个社会的事情。首先要树立国内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发现汽车质量问题要及时反馈,帮助有关部门收集汇总汽车产品的信息。其次,虽然此次惩罚力度加大,但汽车召回相应的通用投诉平台、第三方检测机构目前空缺,相关部门或民间组织应参与到缺陷汽车产品投诉或检测的建设中去。
被访者:李锋 驾龄:0年
采访时间:11月16日
采访地点:朝阳区对外经贸大学
记者:您对汽车召回持何种态度?
李锋:对待汽车召回的态度、召回行动的力度,能体现出企业对消费者是否负责任。汽车及时的召回行动是对用户负责任的表现。对于主动实施汽车召回的企业,消费者应该给它鼓掌。而对于面对问题不主动处理的企业,应该给予曝光,给其造成舆论压力,以免其在召回问题上“走歪路”。
被访者:陈楠 驾龄:6年
采访时间:11月15日
采访地点:朝阳区高原街社区
记者:假如有一天,汽车厂商通知您家的汽车要被召回,您愿意配合吗?
陈楠:当然愿意。召回汽车应该是厂家发现了汽车所存在的质量问题,我愿意配合召回。
记者:那您还会购买该品牌的汽车吗?
陈楠:会的。因为召回并不是说汽车质量不好,或者企业生产过程存在缺陷,国际上的一些大品牌也有召回,比如也经常会听说奔驰、宝马一类的大品牌召回汽车的消息,所以我觉得只要不是频繁地召回,就说明这个品牌还是有保障的。
被访者:赵志刚 驾龄:5年
采访时间:11月16日
采访地点:海淀区某汽车4S店
记者:汽车召回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吗?
赵志刚:希望这次召回制度的实施可以让国内的车企以及消费者应该更加理性的去看待汽车召回这件事。
召回是不可避免的,是一种正常现象。在外国,汽车召回其实是相当于一次售后服务,是非常常规的售后行为,但是在国内每次召回往往都会被大家过度解读,被认为是产品质量不过关的表现,应该纠正这种观点。
被访者:胡雅静 驾龄:0年
采访时间:11月16日
采访地点:朝阳区酒仙桥街道大山子社区
记者:您了解汽车召回的流程吗?
胡雅静:知道一点点。应该是同一品牌、同一批次的汽车,在同样的部件上发现了类似的问题,然后由厂家进行召回。
记者:那您觉得召回是好事还是坏事?
胡雅静:从政府角度来讲,规范召回行为是一种履行职能,加强监管的表现。从车企角度来讲,发现问题,主动召回,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的表现。从消费者角度来讲,虽然配合召回,可能会耽误一些时间和精力,但是却能换来对汽车使用的安心。所以,我觉得召回对于汽车行业来讲是一件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