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条例》即将实施,众多车企表示
我们已经准备好了
□ 本报记者 张海燕
近日,国务院审议通过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对外公布,这意味着我国始于2004年的汽车召回制度终于从部门规章升级为国家法规。据悉,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发布实施会对汽车企业有哪些影响,汽车企业的态度是什么呢?日前,吉利汽车、华泰汽车、陕汽集团、普利司通等企业接受了记者的独家采访。
有信心接受考验
“《条例》的即将实施,对汽车行业有了更高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它将督促自主品牌车企通过敢于承担责任并且致力于提升产品品质,达到重新提升车企品牌形象和企业生命力的目的。华泰汽车对这种与国际接轨的做法深表赞同。”日前,华泰汽车集团董事张宏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吉利集团副总裁、吉利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刘金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汽车召回制度上升到法规层面,这是国家为了中国汽车市场的良性发展,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中国的汽车召回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重大举措。汽车召回制度的升级,也将使消费者今后的维权有法可依。作为自主品牌企业代表之一,吉利汽车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为中国最大的重卡生产制造企业,陕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将卡车纳入缺陷汽车召回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卡车召回制度的建立以及实施,会让我国汽车召回体系更加完善。
陕西重汽销售公司总经理周银朝日前对记者表示:“我们对自己的产品很有信心。一方面,我们的产品技术和生产流程保证了陕汽重卡稳定的质量,同时,根据市场的变化以及用户的需求,对产品进行不断的改进,采用了新工艺,能更好地保证产品质量。另一方面,我们也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与管理措施。陕汽有信心接受这个考验。”
主动召回是自信表现
召回事件会影响企业形象,从而直接影响汽车销量吗?据记者了解,吉利汽车历史上曾有过两三次召回事件。于是,特意采访了吉利集团。
针对记者的问题,吉利集团副总裁、吉利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刘金良说:“企业出现召回事件肯定是犯了错误,肯定对不起消费者,但是对于召回敢于面对、主动召回,这是自信的表现。从过去两三次的召回事件里,对吉利汽车的销量基本上没有产生负面影响。我们认为,即便有影响,也是必须要做的,这是行业发展的规律,是打造品牌必经之路,也是自主品牌要面对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使自己的产品完美无缺、无可挑剔、不存在任何隐患。”
面对召回,刘金良说:“我觉得这也会增加我们的一些积累与经验。从现在的服务体系来考察,吉利汽车完全能应对未来技术可能出现的大问题,这是没有问题的。”
召回针对的是有缺陷的产品,而真正重品质的企业对此持非常坦然的态度。张宏亮表示,华泰汽车多年来一直在追求产品的国际品质,在国内其他厂家普遍采用两年或6万公里保修期的情况下,率先在国内推出了“整车5年或15万公里超长保修期”。华泰汽车在高水准、高品质造车的基础上,在售后服务层面也努力向国际标准看齐,体现出的既是对自身产品的强大信心,也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华泰汽车相信,《条例》的实施,一定能帮助自主品牌朝着更快、更好的目标发展,也希望全社会对自主品牌给予更多的支持和监督。
《条例》第26条规定:“汽车产品出厂时随车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由汽车产品的生产者负责召回;未随车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由轮胎的生产者负责召回。”这是新《条例》首次明确将轮胎列入到召回范围之内。可以说,轮胎维权现出了一线曙光。
作为轮胎企业的普利司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普利司通自创业以来,一直“以最高品质贡献社会”作为企业使命。作为跨国企业,普利司通始终秉承这一企业使命,不仅在中国,而且为全球范围内整车厂商的各种车型供应配套轮胎。普利司通表示:“今后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地以提供最高品质的轮胎为目标开展各项企业活动,所以《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对普利司通不会有很大影响。”
是挑战更是鞭策
“《条例》的出台对包括吉利在内的自主品牌产品的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做好产品质量的把控,提升产品品质,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体系的管理,尤其是零部件供应商链、生产制造环节的管理都带来不小的压力和挑战。”刘金良对记者说。
刘金良表示:“中国的自主品牌走到今天非常不易,我们深知自己身上的压力和使命,在成长的道路上,还有很多的不足和有待完善的地方,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条例》出台后,吉利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速在产品研发、品质、售后服务等方方面面的提升,狠抓产品质量,生产出让消费者放心的高品质产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据周银朝介绍,面对即将实施的《条例》,陕汽集团近期举行了多次召回工作以及业务研讨会议,对召回有关规定和企业应对的工作进行说明,并专门成立了工作组,负责相关业务准备。最近,该公司质量部还牵头举办了“汽车召回条例的解读以及企业应对要求”的相关培训。
周银朝说:“实际上,我们已经把召回制度的实施作为一次契机,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提升整车质量和管理水平。”
《条例》是对外资企业行为的规范,也是对国内自主企业品质提升的督促。吉利控股集团公关总监认为:“汽车厂商应该以此为准绳,负责任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品质提升是自主品牌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条例》实施会敦促我们更加重视这方面工作。”
召回是把双刃剑
新《条例》规定,针对生产者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隐瞒缺陷情况;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将处以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按照新法规的处罚规定,周银朝对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此处罚将大大增加一些存在侥幸心理的重卡企业的“违章”成本。根据新《条例》规定计算,如果以每辆车10万元处罚计算,假设召回数量在1万辆,那拒不召回的代价将在亿元左右。我们认为,新法规将弥补过去政策上的一些盲区。周银朝说:“据我们了解,此前不少国际汽车企业在召回时,差别对待中国消费者,一是因进口车的零配件生产厂商和国外的不一样;其二就是因为中国相关政策存在漏洞。”
周银朝同时表示:“当然,我们也认为该政策对自主品牌的影响将会更大。从短期来看,召回成本高对品牌有很大的负面影响。毕竟我们的基础较弱,技术水平跟国际一流车企还有差距,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讲,汽车召回制度升级对自主品牌而言是把‘双刃剑’,负面影响肯定有,但更能推动厂商未来加大对技术的投入,促使企业推进产品品质。同时,对于消费者而言,有了制度支撑,以后消费者的知情权就有了保障,而且对于一些拒不召回者,也会有相关机构强制执行,无形中也加强了消费者的维权力量。”
关键看执行力度
法规已经有了,如果不落在实处,无疑废纸一张。汽车召回制度是汽车业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汽车质量保障法规,中国汽车产业要进一步发展,优化消费环境、设立并执行严格的召回制度是将中国汽车市场向国际靠拢的重要举措。
有关专家表示,法规虽然严格,但执行效果究竟如何,关键还要看执行力度的强弱,中国汽车召回依然面临诸多挑战。汽车召回制度剑指汽车厂商,但监管重担却落在了政府职能部门的肩上。应将汽车召回形成制度化、程序化、法律化管理,要落在实处,切勿让召回流于形式。
另外,法规在执行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细化。陕汽集团表示,希望召回政策能兼顾多方利益。目前我国卡车使用环境较乱,比如超载超限、政策措施不配套等,车辆事故的责任判定有时很模糊,后期处理的相关费用问题也需要细化。很多政策实施不下去,就是因为标准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如果只是简单地按规定去裁判,企业压力确实很大。希望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既保障用户权益,又适当照顾企业发展,促进召回政策进一步完善,达到多方共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