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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多措并举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2012-05-02 07:58:30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死亡率0.03%的背后

——美国多措并举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 顾锦龙

    4月20日,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获悉,我国7支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预计年内将全部建成,进一步提升我国应急救援能力。据了解,今年我国还将参照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的标准和办法,启动14个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
    图为矿山应急救援队员在安徽淮北矿业集团杨庄煤矿开展煤矿透水事故应急演练
。 世 鹏 摄

    在美国煤炭产业的百年发展史中,其煤矿安全生产经历了一个从事故多发到加强立法和管理、最终进入安全生产时期的蜕变过程。目前,美国煤矿安全生产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近年来每百万吨煤死亡率一直在0.03%以下。

    多部法规提高生产安全标准

    作为世界主要产煤大国之一,美国煤矿业也曾经历过事故频发的阶段。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期,由于生产技术和管理都比较落后,美国煤矿处于事故多发期。1907年,美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达3242人,创下历史最高纪录。20世纪40年代以来,围绕煤矿安全生产,美国先后制定了十多部法律,安全标准越来越高。1968年12月31日,新的《矿业安全和卫生法》由总统签署并颁布实施。

    1977年,美国对《矿业安全和卫生法》进行重大修订,增加了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法规内容,并建立了独立的安全监察部门——矿山安全和卫生署,由劳工部助理部长任局长,对所有矿业生产进行全面和严格的监察。矿山安全和卫生署为联邦机构,与各州、县政府没有从属关系,因而从机制上防止了检查人员与矿主、地方政府形成利益同盟。

    《矿业安全和卫生法》规定,煤矿安全监察员与煤矿无任何隶属关系,他们必须具备煤矿工程师的资格,每年到安全培训学院轮训一周。任何煤矿发生3人以上的死亡事故,当地的联邦及州政府安全监察员不得参与该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而必须由联邦政府从外地调派安全监察员进行事故调查。此外,可能引起伤亡事故和危害矿工健康的严重违规行为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新技术在煤矿业的推广和采用也是美国煤矿安全事故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美国矿业协会的报告指出,新技术在安全方面的贡献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化技术的广泛采用,增强了煤矿开采的计划性和对安全隐患的预见性。计算机模拟、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可以大幅度减少煤矿挖掘中的意外险情,也可以帮助制定救险预案。二是机械化和自动化采掘,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下井人员数量,也就减少了容易遇险的人员。三是推广安全性较高的长墙法,取代传统形式的坑道采掘。四是推广新型通风设备、坑道加固材料、电器设备,从而提高了安全指标。此外,矿山安全和卫生署下属的技术认证中心对煤矿设备进行质量检查和认证,对通过技术认证的产品,每月都在网上的产品目录中更新公布。

    《矿业安全和卫生法》以及相关配套规章的实施,加上新技术的推广采用,使美国煤矿业生产走上事故低发的新阶段。

    独立执法迈入事故低发阶段

    据美国劳工部发表的各行业事故率统计数字,美国的采矿业已成为较安全的行业,好于林木采伐、钢铁冶炼、运输及建筑等行业。

    1969年颁布的《联邦煤矿健康与安全法》奠定了美国安全生产的基础。该法规适用于包括露天煤矿和井下煤矿在内的所有煤矿。该法案创下很多先河,诸如保护不安全生产煤矿的举报者和矿工代表陪同安全检查人员等等。1977年,美国国会又通过《联邦矿业安全与健康法案》加以强化治理力度。

    30余年来,尽管《联邦矿业安全与健康法案》规定的一些惩罚措施已有所改变,但这部法案的基本框架没有变,它确立了几个基本原则:首先是安全检查经常化。每个井下矿每年必须接受4次安全检查,露天煤矿则必须接受两次检查,矿主必须按照检查人员提出的建议改进安全措施,否则可能被罚款和判刑。其次是事故责任追究制。特别是当出现伤亡事故时,调查人员必须出具报告指明责任,蓄意违反法案的责任者也将被处以罚款或有期徒刑。再次是安全检查“突袭制”。任何泄露安全检查信息的人,将会受到l000美元罚金或6个月监禁的处罚。最后是检查人员和矿业设备供应者的连带责任制。检查人员出具误导性的错误报告、矿业设备供应者提供不安全设备,都可能被处以罚款或有期徒刑。

    在“执法”领域,美国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强调其独立性,并在机制上防止检查人员与矿主、地方政府形成共同利益同盟。《联邦矿业安全与健康法案》规定在联邦劳工部新成立矿业安全与卫生署(MSHA),以强化安全标准制定、监督安全生产、加强检查、调查处理事故和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研究。其所属的煤矿安全与卫生办公室下设多个地区办公室和矿场办公室,这些办公室既与矿主没有利益关系,也和各州、县政府没有从属关系,各地的联邦安全检查员每两年必须轮换对调。任何煤矿发生3人以上死亡事故,当地的安全检查员不得参与事故调查,而需由联邦办公室从外地调派安全检查员进行事故调查。

    此外,每个煤矿要与两个以上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煤矿发生事故由矿主组织抢救,必要时也可向当地警察求救。任何矿山救护队都不得建在距矿井两小时路程以外的地方。矿业安全与卫生署和州政府向相关救护部门提供全额的资金支持。《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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