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 2011年上半年南通口岸共查获箱载木包装“未申报”案件32起,同比下降25.58%。
针对一季度“案”发20起,环比增加25%,案发量首现反弹的情况,南通局适时采取多项措施,有效疏导企业,二季度此类案件发生量为12起,环比下降40%,效果显著:其一,适时向代理方和企业发布“正视未申报木包装的危害”的通告,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强重视。 其二,分析归纳未申报木包装案的类型和特点,为企业避免同类损失提供指导。 其三,在维权上为企业出谋划策,建议企业以合同、申明等形式,明确外贸环节中的各方在木包装未申报违规案件中的责任。 其四,本着“教育为本”的原则,对少数心存侥幸,恶意逃漏检的不法企业,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其越陷越深。(陈向 吴建峰)
陈向 吴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