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携程机票消费欺诈 | |
投诉目标:携程网 | 投 诉 人:苏晓涛 |
投诉时间:2014-06-17 | 投诉地区:广东省 |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152770 |
您好!我于4月4日在携程通过电话下单订国际往返机票,订单编号为1017793757。下单前我和携程的工作人员确认,如果改签会涉及到哪些费用,携程工作人员告诉我:同等仓位的话,只需要改票费每张800港币,不需补价差。经工作人员确认,我下单订票。6月初因行程有变化,我再次和携程电话咨询改票的事情及费用,携程的工作人员答复也是相同:同等仓位的话,只需要改票费每张800港币,不需补价差。我于6月10日通过电话给携程改票,并再次问及涉及的费用,同样的答复是:同等仓位的话,只需要改票费每张800港币,不需补价差。于是我通过电话特意选了有同等仓位的日期改签。但是电话改签后,携程的来电说除了改票费外,还需要补价差2,两项合计3400元左右。我觉得这样很难接受,有点被欺骗的感觉。在订票的过程中,携程的工作人员给与的答复都是同等仓位只需要改票费,不需要补价差,但到了最后却要补价差。经多次电话与携程沟通,希望携程能承担价差,本人承担改票费。携程的承担费用从刚开始的200、300、500至1000元。本人觉得这个下单的要约开始就是“同等仓位只需要改票费,不需要补价差”,携程应当按我和他初始的要约执行,如果当初我告诉我要补价差,我就不会下单订票,还要承担改票存在的改票费。恳求组织,给与明断。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