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3年8月10日在新昌横街电信局旁边的“天虹手机”店购买一部中兴N880G手机,价格1040元,9个月不到一共修理4次,详细见如下: 一.于2013年9月10日出现听筒杂音很大,我去手机店保修,于同月28日手机修理完成,在“维修工单”注明是换了听筒; 二.于2013年10月15日手机出现死机、不能开机拿去“天虹”修理,于同月30日修理完成,在“维修工单”注明是“软件升级”; 三.于2013年11月29日手机又出现死机、不能开机拿去“天虹”修理,于12月11日修理完成,在“维修工单”注明是“更换主板”; 四.于2014年5月1日手机还是出现死机、不能开机拿去“天虹”修理,于5月6日修理完成,在“维修工单”注明是“软件升级”; 我在2014年5月1日送手机去新昌“天虹手机”时候,就和店里的工作人员表明我要求换机,他说可以不可以换机是手机厂家说了算。 五.刚刚于昨天拿回来的手机,今天又出现了问题:在拨号到4-5个数字就跳掉,回到了桌面待机状态,这样还连续出现很多次。 我购买的中兴N880G手机在9个月不到,连续出现无数次出现不能拨打电话,经常死机,经过4次修理,一共化了修理时间53天,我现在要求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要求更换同型号手机一部及新手机的三包日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