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太美院子未按合同交付购房 业主诉求赔偿
2025-03-11 新疆昌吉 点击:次
投诉内容:2022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苏先生在太美院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苏先生与新疆太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购房合同写明2022年12月30日交房。
截至2025年2月23日仍未交房,逾期两年多,交房日期仍无法确定。苏先生原计划用于结婚当婚房使用,对生活计划影响很大。
苏先生发现,2024年底,部分业主经争取已获得相应赔付:有的是给物业费券、车位券,有的业主得到了现金赔偿。他联系房产经理,被告知前期赔付的是阶段性政策,已经结束。他对这个回复很不满意,希望得到合理解决。
该房产承诺交付时间为今年三四月,但目前建筑工地还未复工。
涉诉金额:15000元。
投诉诉求:未按合同时间交付,应给予所有业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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