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水榭的三期,在12栋。2012年2月交付使用的。同年7月我装修好后,入住了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因为工作的关系被调到了外地,房子就一直空在那里没再住过了。今年2013年的5月我回去看了一下房子,居然全被水泡了。房子里的木地板,墙面,门框全都已经被泡得完全变型了。在装修之前和之后我都有试水压的,当时一点事没有。现在这情况只好找管理处,管理处说得找发展商,发展商说要找上施工单位,拖了一个多月才有人来看。把阳台的地面一凿开,发现原来是因为房子建造当时施工方的工人没有把水管的弯头密封好,有缝隙,加上住的人越来越多了,水压变大,所以水便会从裂缝处渗出。因为我家是木地板,压不住水,所以水便被冲至往屋里走,把所有东西都泡变形了!发展商说这事你得找施工单位,我说那当时我买房子的时候你怎么不说付钱给施工单位?!然后发展商说那你去告我们去吧,反正你告完了我上述,这事三年两载都不会有个定论,到最后谁赢也说不准,你要急着住的话还是自己是重新装修了比较快。还语重心长的劝我说,其实钱也不是多,万一告不赢,你还要浪费这么多的时间,值得吗?管理处还说是我自己的错,没有住就应该把水匝给关了。我好无奈!希望这里可以帮得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