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及小区1600余户于2007年购买飞扬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丁香园小区商品房,购买时约定九十日内代为户主办理完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我们已与当时交齐了办证费用,但时至今日本小区未有一户得到两证,后来才知道此项目是时任市委副书记的李宗轩和飞扬地产公司勾结违规开发的房产项目,后得知涉案人员李宗轩及飞扬地产董事长饶军峰已于2011年底被逮捕,但后来饶已经释放,当时我们想,这事应该得到处理了,也该发证了,但一等又是一年多,至今仍然没有得到任何证件,也没得到任何解释,请问相关部门这不是明显的商业欺诈吗,希望相关部门能体贴民意,及时为民维护合法权益。